复制自动快照
用户可以对自动快照进行复制,生成手动快照以便长期保留。
复制自动快照
- 登录GaussDB(DWS)管理控制台。
-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管理 > 快照管理”。
默认显示用户所有的快照。用户可以对自动快照进行复制。
- 在快照列表中,在需要复制快照所对应的“操作”列,单击“更多 > 复制”按钮。
- “快照名称”:填写新快照的名称。
快照名称长度为4~64个字符,必须以字母开头,不区分大小写,可以包含字母、数字、中划线或者下划线,不能包含其他的特殊字符。
- “快照描述”:填写快照的描述信息。
此参数为可选参数。快照描述的字符长度为0~256,不支持特殊字符!<>'=&"。
- “快照名称”:填写新快照的名称。
- 单击“确定”,开始为集群复制快照。
系统提示“快照复制下发成功”。快照复制完成后,复制快照的状态为“可用”。
如果快照大小明显大于集群当前存储数据的大小,可能存在数据仅标记为删除但未真实清理回收,建议清理回收存储空间后重新创建快照,参见如何清理与回收存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