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16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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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ussDB(DWS) Database和Schema设计规则

GaussDB(DWS)中可以使用Database和Schema实现业务的隔离,两者区别在于Database的隔离更加彻底,各个Database之间共享资源极少,可实现连接隔离、权限隔离等,Database之间无法直接互访。Schema隔离的方式共用资源较多,可以通过GRANT与REVOKE语法便捷地控制不同用户对各Schema及其下属对象的权限。

  • 从便捷性和资源共享效率上考虑,推荐使用Schema进行业务隔离。
  • 建议系统管理员创建Schema和Database,再赋予相关用户对应的权限。

Database设计建议

  • 【建议】在实际业务中,根据需要创建新的Database,不建议直接使用集群默认的gaussdb数据库。
  • 【建议】一个集群内,用户自定义的Database数量建议不超过3个。
  • 【建议】为了适应全球化的需求,使数据库编码能够存储与表示绝大多数的字符,建议创建Database的时候使用UTF-8编码。
  • 【关注】创建Database时,需要重点关注字符集编码(ENCODING)和兼容性(DBCOMPATIBILITY)两个配置项。GaussDB(DWS)支持Oracle、Teradata和MySQL三种兼容模式,分别兼容Oracle、Teradata和MySQL语法,不同兼容模式下的语法行为可能有一些差异。详细内容可参考Oracle、Teradata和MySQL语法兼容性差异
  • 【关注】Database的owner默认拥有该Database下所有对象的所有权限,包括删除权限。删除权限影响较大,请谨慎使用。

Schema设计建议

  • 【关注】如果该用户不具有sysadmin权限或者不是该Schema的owner,要访问Schema下的对象,需要同时给用户赋予Schema的usage权限和对象的相应权限。
  • 【关注】如果要在Schema下创建对象,需要授予操作用户该Schema的CREATE权限。
  • 【关注】Schema的owner默认拥有该Schema下对象的所有权限,包括删除权限。删除权限影响较大,请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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