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P INDEX
功能描述
删除索引。
注意事项
只有索引的所有者有权限执行DROP INDEX命令,系统管理员默认拥有此权限。
语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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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P INDEX [ CONCURRENTLY ][ IF EXISTS ] index_name [, ...] [ CASCADE | RESTRICT ]; |
参数说明
参数 |
描述 |
取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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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URRENTLY |
删除索引而不锁定索引表上的并发选择、插入、更新和删除。 普通的DROP INDEX在表上获取排他锁,从而阻止其他访问,直到可以完成索引删除为止。 使用此选项,命令将一直等到冲突的事务完成。
说明:
使用此选项时需要注意:只能指定一个索引名称,并且不支持CASCADE选项(因此,不能以这种方式删除支持UNIQUE或PRIMARY KEY约束的索引)。可以在事务块内执行常规的DROP INDEX命令,但不能以DROP INDEX CONCURRENTLY方式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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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EXISTS |
如果指定的索引不存在,则发出一个notice而不是抛出一个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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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ex_name |
要删除的索引名。 |
已存在的索引。 |
CASCADE | RESTRICT |
当执行删除操作时,如何处理依赖对象中的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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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删除现有的索引ds_ship_mode_t1_inde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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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P INDEX tpcds.ds_ship_mode_t1_inde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