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主体
什么是空壳主体
备案主体已在工信部成功备案,但由于部分原因,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所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全部被注销,工信部只剩备案的主体信息,没有网站、APP、快应用或小程序信息。
如图1所示,在工信部查询某主体的备案信息,发现网站、APP、快应用、小程序信息均为空。
示例:
客户A之前在工信部备案过,因长时间没有接入商导致网站信息被注销,但主体信息的备案还存在,成为空壳主体。
空壳主体的影响
目前只有天津、辽宁、四川、云南、江苏、浙江、上海、广西、山西、北京、贵州省份空壳主体可以直接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
其余省份空壳主体不能直接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先注销再备案。
注销空壳主体
- 登录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系统默认打开“首页”。
- 单击“通知公告”栏右上角的“更多”。
图2 首页
- 在“通知公告”页,根据页面提示填写如下参数,并单击“搜索”。
标题:输入关键字“注销”
图3 通知公告
- 根据搜索结果查询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 如果可以查询到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请继续执行第5步。
图4 注销备案申请表
- 如果未找到相关下载文件,请提交工单联系备案工程师咨询。
- 如果可以查询到对应省份的ICP备案注销申请表,请继续执行第5步。
- 在搜索列表中查看对应省份的注销申请表,并单击“操作”列下的“详情”。
- 单击文档名称下载ICP备案注销申请表。
图5 公告详情信息
- 按照要求填写注销申请表,并将相关证件和申请表一同提交至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