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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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操作指引
- 备案流程
- 步骤一:填写订单
- 步骤二:华为云初审
- 步骤三:备案短信核验
- 步骤四:管局审核
- 步骤五:ICP备案进度及结果查询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 备案信息填写FAQ
- 备案审核驳回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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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备案FAQ
- 什么是APP备案?
- 哪些APP需要备案?
- 为什么APP需要备案?
- APP如何备案?
- APP备案时间要求
-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 域名已经备案了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 APP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一个域名是否可以同时备案网站和APP?
- 我一个APP用的是四级域名,我需要从顶级域名开始一级一级的备案到四级吗?
- 我的APP在IOS平台和安卓平台上都有上架,该怎么备案?
- APP备案过程中是否影响使用?
-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 APP备案成功后的注意事项
- APP备案号与网站备案号的区别?
- 已成功备案的APP如何新增运营平台或操作平台?
- 单位内部使用并挂在官网提供下载的APP是否需要备案?
- APP特征信息中,MD5值如何填写?
- APP图标有何要求?
- APP名称有何要求?
- 可否用同一域名同时备案网站和APP(同一个订单中提交)?
- 备案中的APP是否需要可以提供服务?
- APP备案时绑定的域名是否需要先进行网站备案?
- APP信息的负责人是必须填写哪个职务的人员?
- 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主体与APP备案主体必须一致吗?
-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 一个APP有不同的版本,安装后有不同后缀(比如xx,xx-极速版),一个APP在不同平台安装后有不同后缀的(比如xx-安卓版,xx-IOS版),以上两种情况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 APP备案时域名填写注意事项
- 安卓APP中公钥位数过多,显示不完全,复制不完怎么办?
- APP所使用的域名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域名持有者,是否可以进行备案?
- 如何分别APP应用包的运行平台?
- 一个域名对应多个IP该如何备案?
-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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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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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P备案号FAQ
-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 企业门户备案FAQ
- 取消接入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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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备案FAQ
- 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需要将域名转入华为云吗
- 第三方服务商有备案的域名,在没有做接入备案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将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上吗
- 在华为云有接入备案正在审批,此时解析华为云IP,是否会封堵?
- 域名在华为公有云已备案,用华为政务云还需要做接入备案吗
- 在第三方服务商购买了服务器做备案,现在想迁移到华为云,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的IP地址需要修改吗
- 域名原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且解析过,目前在华为云备案,备案完成后对原来的备案是否有影响?两个备案是否可以同时存在?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 账号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主体的接入备案吗
- 新增接入时能否同步变更信息
- 备案资源FAQ
- 备案域名FAQ
- 备案初审FAQ
- 新增类FAQ
- 备案解析FAQ
- 变更类FAQ
- 注销备案FAQ
- 认领备案FAQ
- 备案短信核验FAQ
- 备案成功后
-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 视频帮助
- 文档下载
- 通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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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 归属地严格要求本地。
- 广西政府机关备案要求域名后缀非必要为.gov.cn。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 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 后缀为.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个人备案主体信息备注栏和网站信息备注栏都需备注系统承诺的话术。
- 个人备案可以异地备案。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手机号码最好是省内的,不是本省的要备注原因。
网站信息
- 个人网站提交时需在主体备注和网站备注中写:“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 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父主题: 华南各省管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