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7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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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2.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3.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4.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1.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2. 若IP作为域名备案。
  3. 后缀为.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提供法人授权书
  5.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和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和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1.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人备案不能异地备案。
  2.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

网站信息

  1. 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的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2.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3.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4. 支持IP作为域名备案。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1.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新增接入

  1.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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