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成功后需注意以下事项:
-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请在您的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在App的“设置”或“介绍”等显著位置,放置您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https://beian.miit.gov.cn ”。
- 请您务必保证网站或App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内容不一致将面临整改、关停风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请您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实际经营地或个人常住地公安机关履行公安备案手续,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
-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成功后打开仍然显示阻断页面,是由于备案信息在系统间同步存在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请知晓。
-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备案成功后,若您的备案中存在不准确的信息项(如单位证件信息、负责人信息),请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变更不准确的备案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访问,备案成功后,您还需要配置网站解析,将域名解析至对应备案接入商的服务器。如果您是在华为云做网站备案,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在第三方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