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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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字号写法定代表人并备注“无字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
  2.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提供主体授权书(主体负责人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主体负责人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3.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归属地要求安徽省内,手机号是外地的,要备注清楚原因,管局会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1.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新增网站和新增接入要求之前备案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符合单位营业范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必须是本省的身份证。
  2.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归属地要求安徽省内,手机号是外地的,要备注清楚原因,管局会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1.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2. 网站服务内容要勾选其他,备注是个人网站,内容只能和个人相关。
  3.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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