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9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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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负责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法人是外籍的提供护照。
  3. 主体单位证件必须是最新的且不能加盖公司公章。
  4. 个体工商户必须要有公章,按企业备案,无字号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加注个体工商户,如张三(个体工商户)。
  5.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书
  6.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7.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保持唯一性(不同主体同一个法人手机号码可以相同)。
  8.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9.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2. 单位名称、网站名称、经营范围、涉及金融关键词,需提供金融监管部门开具的金融许可,或者去除相关金融关键词。
  3.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邮箱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5.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所显示的网页标签、网站标题、网站LOGO等信息,需与备案时填写的网站名称保持一致。并悬挂备案号,点击备案号能链接至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单位名称变更必须提交变更备案,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2. 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备案。
  3. 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
  4.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所显示的网页标签、网站标题、网站LOGO等信息,需与备案时填写的网站名称保持一致。并悬挂备案号,点击备案号能链接至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3.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新增接入

  1.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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