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哪些客户需要提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特别地,
- 对于6月21日前提交至接入商初审,但未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的ICP备案申请,需要补交《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 对于6月21日前已提交至广东省管局审核但是被驳回的ICP备案申请,重新提交备案审核时,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由谁签署?
- 单位备案: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
- 个人备案:由提交ICP备案申请的备案主体签署。
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正楷签名,尽量不连笔/简笔。
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填写要求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模板按单位备案、个人备案区分,请按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扫描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具体如下:
- 下载并打印广东管局电子化核验承诺书《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单位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
个人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 根据图1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图2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示例,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请法定代表人使用黑笔正楷签名,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并加盖公司公章。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请申请人使用黑笔正楷签名,请勿使用个人签章代替。
- 拍照或扫描已填写完成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其他资料”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