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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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企业需使用最新证件(即三证合一证件)备案。
  2. 主体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河南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必须是同省同市,不可跨市。
  5. 会核查电话号码和邮箱是否和已备案信息重复。
  6. 主体与网站负责证件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提交审核时少于一个月会退回。
  7.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8.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证件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2.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3. 单位名称涉及商贸、百货字眼需提供“不涉及商贸及百货承诺书”。
  4. 企业备案一次性提交不能超过5个域名。(单位名称带“商贸”、“百货类”字眼一次性只能提交一个域名备案)。
  5.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个人范围,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6. 单位名称必须是全称或简称;网站名称不可以含有前置审批字眼。
  7. 多个网站,网站名称一样可以的;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8. 企业网站服务内容选择“其他”要备注。
  9.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10.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2.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个人变更为企业的,个人主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允许变更,其他情况不允许。
  2. 单位变更,证件号码不变的,可以做变更。联系已备案接入商直接变更为新主办单位名称,同时需要上传工商出具的更名函。
  3. 河南支持网站迁移。
  4. 空壳主体须注销后才能备案。
  5. 正在接入的网站也必须正常开放。只要是取得了备案号的网站都必须正常对外开放"并且添加超链接。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2. 个人联系方式必须归属地为河南。
  3. 证件有效期都需大于3个月以上。
  4. 河南省个人备案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2.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3. 域名数量最多只允许提交一个网站且需备注介绍网站放置内容,企业性质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提交备案。
  4. 已备案的网站名称在黑名单会影响此次新增网站的审核结果。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1.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3. 网站必须正常开放,正在接入的网站也必须正常开放。只要是取得了备案号的网站都必须正常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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