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7 GMT+08:00
湖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
- 个人工商户,没有公章,可以使用法人签名加盖手印。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事业单位域名应当以“.cn”或“.公益”为后缀进行备案。
- 根据《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规定,党政机关域名应当以“.gov.cn”或“.政务”为后缀进行备案。
网站信息
- 域名所有者需与备案主办单位信息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
-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上传法人授权书。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变更备案
-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 支持网站迁移。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个人备案身份证地址非本省的,需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 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 关于律师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律师执业许可证。
电子材料
- 域名证书
-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 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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