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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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2. 特别要求联系方式必须为本人真实号码 ,座机可以找到本人接听 ,手机可以拨通且是本人接听电话 ,接通后配合备案真实性核验。
  3. 企业备案个人成立的工作室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公章的不可以进行备案,必须要有和营业执照对应的公章盖章才可以。个体工商户都是要有公章的。
  4.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同一网站备案号下多个网站,访问各域名打开首页时,必须与备案系统中域名对应的网址首页保持一致。
  2.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3. 域名所有者必须要和备案主体一致。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授权书(授权委托书中必须包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6.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网站内容必须符合单位性质,备案号须悬挂在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并正确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7.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单位备案需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
  8. 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
    2. 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3. 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4. 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2.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3.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其中有一个手机归属地是外地的也可以但手机号一定要是本人的管局会核验。

网站信息

  1.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2. 个人不能选空间/博客。
  3.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单位备案需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
  4. 网站建设方案书的内容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 网站服务内容介绍(包含网站内容截图或设计图、网站栏目及内容介绍、多网站/域名用途和域名扩展使用情况)。
    2. 组网方案(包含设备配置、组网结构、使用技术及部署情况)。
    3. 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网络安全防御措施、信息安全管控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
    4. 承诺如发现主体信息有误、网站实际开办内容与备案信息一致、域名有交易行为、网站内容涉及九不准等违法违规问题,接受接入服务商关闭网站、主管部门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的处罚。
    5. 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网站标签页及内容与已备案网站名称、性质一致,且网站下方须有主体备案号标识,主体备案号单击后需跳转工信部,且必须与实际主体备案号一致。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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