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分享

河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选择企业;没有字号的选择个人,并且备注里说明“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如果法人为外籍须授权给中国公民为负责人并提供法人授权书。
  3. 管局会核查电话号码和邮箱是否和已备案信息重复。
  4. 河北证件清晰度要求较高。
  5. 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如是学校类型,可只提供办学许可证,域名实名认证可用法人认证信息。需在主体栏备注。
  6. 河北的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不能是跨市。(如证件住址在郑州市。通讯地址不能填南阳市。
  7.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归属地要求为河北省。

网站信息

  1.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所有网站备案类型:不可填写多个IP地址。
  2. 域名所有人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3.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无需保持一致(无需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4.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5.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6. 备案中的IP不能填写IP段。不可填写超过5个IP,一次性备案多个IP的,必须备注实际使用用途。
  7.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提交过多会被退回(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8.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1.1.1-1.1.1.1,不可以填写1.1.1.1-1.1.1.1;2.1.1.1-2.1.1.1或2.1.1.1-2.1.1.1。
  9.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2.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变更备案:网站ip填写多个时,需备注每个ip地址的使用方式(最多可填写5个ip)。
  2. 允许自由变更,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新增接入

  1.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外籍人士不予备案。
  2. 个人备案不满18周岁不能备案。
  3.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2.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3.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4.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如开放可能会被管局退回。
  5.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1.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3.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