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
ICP备案
- 最新动态
- 产品介绍
- 快速入门
- 备案前准备
-
备案操作指引
- 备案流程
- 步骤一:填写订单
- 步骤二:华为云初审
- 步骤三:备案短信核验
- 步骤四:管局审核
- 步骤五:ICP备案进度及结果查询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 备案信息填写FAQ
- 备案审核驳回FAQ
-
APP备案FAQ
- 什么是APP备案?
- 哪些APP需要备案?
- 为什么APP需要备案?
- APP如何备案?
- APP备案时间要求
-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 域名已经备案了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 APP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一个域名是否可以同时备案网站和APP?
- 我一个APP用的是四级域名,我需要从顶级域名开始一级一级的备案到四级吗?
- 我的APP在IOS平台和安卓平台上都有上架,该怎么备案?
- APP备案过程中是否影响使用?
-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 APP备案成功后的注意事项
- APP备案号与网站备案号的区别?
- 已成功备案的APP如何新增运营平台或操作平台?
- 单位内部使用并挂在官网提供下载的APP是否需要备案?
- APP特征信息中,MD5值如何填写?
- APP图标有何要求?
- APP名称有何要求?
- 可否用同一域名同时备案网站和APP(同一个订单中提交)?
- 备案中的APP是否需要可以提供服务?
- APP备案时绑定的域名是否需要先进行网站备案?
- APP信息的负责人是必须填写哪个职务的人员?
- 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主体与APP备案主体必须一致吗?
-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有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 一个APP有不同的版本,安装后有不同后缀(比如xx,xx-极速版),一个APP在不同平台安装后有不同后缀的(比如xx-安卓版,xx-IOS版),以上两种情况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 APP备案时域名填写注意事项
- 安卓APP中公钥位数过多,显示不完全,复制不完怎么办?
- APP所使用的域名分别归属于不同的域名持有者,是否可以进行备案?
- 如何分别APP应用包的运行平台?
- 一个域名对应多个IP该如何备案?
- 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FAQ
- 管理ICP备案
- 公安备案和经营性备案
- 政策法规
-
常见问题
- 故障排除
- 备案基础
- 备案进度
- ICP备案号FAQ
-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 企业门户备案FAQ
- 取消接入FAQ
-
接入备案FAQ
- 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需要将域名转入华为云吗
- 第三方服务商有备案的域名,在没有做接入备案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将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上吗
- 在华为云有接入备案正在审批,此时解析华为云IP,是否会封堵?
- 域名在华为公有云已备案,用华为政务云还需要做接入备案吗
- 在第三方服务商购买了服务器做备案,现在想迁移到华为云,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的IP地址需要修改吗
- 域名原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且解析过,目前在华为云备案,备案完成后对原来的备案是否有影响?两个备案是否可以同时存在?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 账号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主体的接入备案吗
- 新增接入时能否同步变更信息
- 备案资源FAQ
- 备案域名FAQ
- 备案初审FAQ
- 新增类FAQ
- 备案解析FAQ
- 变更类FAQ
- 注销备案FAQ
- 认领备案FAQ
- 备案短信核验FAQ
- 备案成功后
-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 视频帮助
- 文档下载
- 通用参考
链接复制成功!
天津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或盖姓名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年龄必须小于60岁。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都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的。
- 如通信地址为华苑地区,环内所属区域为南开区,环外所属区域为西青区。如通信地址为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东盟试验区,所属区域需选择滨海新区。
- 应急电话填写主体与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外第三联系人手机号,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
- 地址必须精确到门牌号码。
- 通信地址不能带有 “市辖区”,需修改为实际城区。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应急号码必须是第三方的号码。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要授权书(特例:如法定代表人是外国人,网站负责人必须为中国人并提供授权书)。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已过退休年龄不支持备案,建议更换负责人(男60岁,女55岁)。
-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信息相符。
- 已备案成功网站必须正常开放,备案号需放在网页底部中间显眼的位置,且能链接到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公司员工XXX,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 当面核验照片每次提交必须使用新的照片,不可重复使用上次的照片。
-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网站迁移如迁出和迁入方无关联(比如不同法人、不同名称证件号码等),需提供情况说明,双方公司都需要盖公章,上传至主体附件处。
新增接入
主体可以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
- 若通信地址为“华苑”地区,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环内为南开区,环外为西青区。
-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 证件住址为“空港经济区”时,通讯地址与证件住址一致时,区域要选择“滨海新区”。
- 需备注应急号码使用人姓名及在单位所属的部门,个人备案应急号码只可填写自己的亲人联系方式,如夫妻、父亲、母亲;不可以填写朋友、同学、同事(应急电话填写网站主办者直系亲属手机号,并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个人备案应急号码只可填写网站主办者直系亲属手机号,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 个人网站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都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的,如果备案过就会退回。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且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能链接到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 当面核验照片每次提交必须使用新的照片,不可重复使用上次的照片。
- 请将证件原件清晰拍照或彩色扫描后上传,核验单请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图片文件后缀支持jpg、png格式。
变更备案
- 个人变更为企业,需要上传域名证书,证明这个域名目前归属企业所有可以接受变更。
-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
-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父主题: 华北各省管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