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或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居民时,需授权给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的人员进行备案,并且需要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 针对首次备案、有主体新增和无主体新增备案类型,单次备案订单中新增域名个数需要小于等于3个。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 域名证书。
-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性质备案,无需提供变更证明。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 个人不可以跨省备案。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 域名证书。
-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