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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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负责人须年满十八周岁。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3.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表》(编办证明)。
  4. 涉及医院需上传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与《医疗广告审查证》。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3. 涉及旅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通信工程、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等凭许可经营的行业需上传相关许可文件。
  4. 经营范围涉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站涉及需要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5.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5. 法人的证件地址非内蒙古,需法人手持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照片。
  6.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2. 如变更时,营业执照有发生单位名称变更,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1.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2. 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3. 个人证件必须为本省,非本省身份证需要提供居住证才可以备案。
  4.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持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2.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3. 网站服务内容只能选择“其他”,并且需要备注,备注不少于30个字,个人网站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是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1.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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