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备案
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用户登录底部下载《网站备案指引》,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违规处理
请阅读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上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