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2.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大于等于65周岁,需要上传手持身份证核验照(所有备案类型)不支持原件扫描件。证件清晰度要求高,身份证边框需完整露出,身份证如是彩色扫描件色彩需和身份证色彩保持一致。
2.江西省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先到机构编制办公室办理前置审批。
3.个体工商户需要选择企业备案,如单位没有公章,不能提交ICP备案。
4.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唯一性。(一个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主体下的网站)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4.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5.同主体下已备案网站必须开放访问,网站首页下方须添加网站备案号。
6.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已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7.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8.江西政府机关域名后缀必须是.gov.cn或者.政务,需提供域名审核表。
9.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 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证件件图片信息必须是清晰扫描件或拍照件。
- 备案材料(证件)必须使用原件上传。
-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 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但实际业务不涉及的,同上需备注,且需提供不涉及承诺书;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且不允许写承诺书的,必须完成前置审批。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个人备案证件住所非江西不能提交江西备案。
- 个人非本省户口目前只可以提供居住证才可以。
- 个人备案、变更,真实性核验单必须签字并按手印。
- 负责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以备案。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 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域名请填写规范,字迹工整。
- 不可以选择博客,可以选择“其他”+备注内容。
电子材料
-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 身份证证件件图片信息必须是清晰扫描件或拍照件。
- 备案材料(证件)必须使用原件上传。
变更备案
-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 网站需要正常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