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0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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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体工商户有公章以单位性质备案,无公章以个人性质备案,备注说明为个体工商户无公章。
  2.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3. 法人超过60岁需请上传手持身份证核验照上传在其他附件(所有备案类型);不支持原件扫描件;证件清晰度要求特别高,身份证边框需完整露出,身份证如是彩色扫描件色彩需和身份证色彩保持一致。
  4. 江西省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先到机构编制办公室办理前置审批。
  5. 企业个体工商户需加盖公章,不认可法人手印,个体工商户没有公章,不能以企业备案。
  6. 江西政府机关后缀没有必须是gov.cn;但必须有域名审核表。
  7. 个体工商户写的《承诺书》和《真实性核验单》都必须加盖公章。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域名请填写规范,字迹工整。
  8. 不涉及书可以法人签字按手印;并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情况。
  9.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 网站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的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4. 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5. 同主体下已备案网站必须开放访问,网站首页下方须添加网站备案号。
  6. 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已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7. 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8. 二级域名除了政府机关,其他类型需要备案。
  9. 网站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10. 网站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2. 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证件件图片信息必须是清晰扫描件或拍照件。
  3. 备案材料(证件)必须使用原件上传。
  4.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但实际业务不涉及的,同上需备注,且需提供不涉及承诺书;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且不允许写承诺书的,必须完成前置审批。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人备案证件住所非江西不能提交江西备案。
  2. 个人非本省户口目前只可以提供居住证才可以。
  3. 个人备案、变更,真实性核验单必须签字并按手印。
  4. 负责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以备案。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3. 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域名请填写规范,字迹工整。
  4. 不可以选择博客,可以选择“其他”+备注内容。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2. 身份证证件件图片信息必须是清晰扫描件或拍照件。
  3. 备案材料(证件)必须使用原件上传。

变更备案

  1.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3. 网站需要正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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