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7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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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2. 单位证件和负责人身份证件必须是清晰彩色扫描件或原件拍照件。
  3. 主体负责人身份证大于等于65周岁,需要上传手持身份证核验照(所有备案类型)不支持原件扫描件。证件清晰度要求高,身份证边框需完整露出,身份证如是彩色扫描件色彩需和身份证色彩保持一致。
  4. 江西省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先到机构编制办公室办理前置审批。
  5. 政府机关.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
  6. 个体工商户需要选择企业备案,如单位没有公章,不能提交ICP备案。
  7.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唯一性。(一个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主体下的网站)
  3.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4. 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5. 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已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6. 根据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能打开,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7. 江西政府机关域名后缀必须是.gov.cn或者.政务,需提供域名审核表。
  8.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9. 网站负责人非法人无需授权书。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但实际业务不涉及的,同上需备注,且需提供不涉及承诺书;单位名称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且不允许写承诺书的,必须完成前置审批。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支持跨省备案,必须提供本省份居住证。
  2. 负责人必须年满16周岁才可以备案。
  3. 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2.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3. 不可以选择博客,可以选择“其他”+备注内容。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清晰度要求高。

变更备案

  1.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3. 网站需要正常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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