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27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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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2. 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不能与应急号码互换位置,应急号码填写第三人。
  3. 联系电话无归属地要求。
  4. 如果法人是中国香港人,必须提供护照,护照需原件拍照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不能是彩色复印件。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2.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3. 证件号码有变化时需要先变更再接入,主体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变化,可以先接入再变更。
  4. 辽宁已备案网站如打开需要跟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个人不可以涉及企业内容。
  5.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6.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个人变企业:个人如果是法人可以变更为企业。
  2. 企业变企业:企业不能直接变企业,除非有变更函。
  3. 辽宁空壳可以新增网站。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2.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网站信息

  1.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2.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3. 个人备案对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1.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的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2.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3. 辽宁空壳可以新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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