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1-19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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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
  2. 负责人不一致时,手机号码不能与应急号码互换位置,应急号码填写第三人。
  3. 联系电话无归属地要求。
  4. 如果法人是中国香港人,必须提供护照,护照需原件拍照或者原件彩色扫描件,不能是彩色复印件。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2.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
  3. 证件号码有变化时需要先变更再接入,主体或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变化,可以先接入再变更。
  4. 辽宁已备案网站如打开需要跟备案主体性质保持一致,个人不可以涉及企业内容。
  5. 主体负责人是法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6.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邮箱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可以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3.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
  5.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辽宁空壳可以新增网站。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2.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

网站信息

  1.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2.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3. 个人备案对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1. 域名证书
  2.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1. 辽宁空壳可以新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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