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1 GMT+08:00
四川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 主体负责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是第三人,需提供授权书,同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
- 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需要提交《政府网站域名业务审核表》。
- 对于前置审批许可、批文、牌照等资料均需通过前置审批项上传。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 网站名称应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或有关联,否则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情况说明。
- 只要一个主体下备案超过5个域名,都要提供“备案说明”。
- 域名所有人必须和主办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一致。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 域名证书。
-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有效证件彩色电子版。
-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 只允许变更,不允许更换主体。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 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 个人备案如证件地址非本省,需提供在四川学习、生活、工作的相关证明,如:学生证、社保、聘用合同、居住证等。
-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 域名证书。
-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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