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13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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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1. 不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2.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4. 政府机关.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并将盖章的《政党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表申请表》一并提交给IDC企业扫描上传,相关信息资料请到“中国机构编制网政党机关网站审核管理平台”下载使用并学习有关文件,网址:http://wzsh.scopsr.gov.cn/,接入商可以在主办单位区域多个附件上传,或者使用拼接的形式。
  5.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一致。
  2. 事业单不可以使用含有“中国”字眼作为网站名称,除非是单位名称或者经营范围有包含这类,如果确定使用“中国”两个字,需到当地人民政府拿批复。
  3. 事业单位需使用.cn或.公益域名后缀备案,党政机关网站的域名不得使用gov.cn以外的顶级域名。
  4.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5.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责人的情况下,手机号码不得与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重复,应急号码也不得与主体负责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电子材料

  1.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2.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1. 允许法人变更成企业,前提是所有备案信息必须逻辑一致,同时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
  2. 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变更备案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 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A公司变更为B公司,您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注销备案后您的网站将无法访问,请您尽快办理新的备案 。
    • 同一主体单位名称变更,您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信息变更过程中不会影响已备案网站的正常使用。
  3. 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4. 支持网站迁移。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1. 个人备案,身份证所在地须为本地。
  2.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4.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1. 需提供本次备案的域名证书。
  2.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电子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要求:必须为单位法人)

新增接入

  1.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2. 网站没有严格要求,但是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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