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如何修改备案变更主体 更多内容
  • 必须在APP端完成真实性核验吗

    支持:填写“主体信息”、“互联网信息”、“上传资料”。 不支持:“真实性核验”操作。需在APP端操作。 新增接入 √ 新增备案(原备案在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浙江管局要求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名称变更必须提交变更备案,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备案。 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内蒙古管局要求

    批。 变更备案 企业备案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如变更时,营业执照有发生单位名称变更,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东管局要求

    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时,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甘肃管局要求

    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黑龙江管局要求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 所有人必须为主办人。 网站服务内容不能勾选其他,可勾选“博客/个人空间”在下面备注网站内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签约主体变更的影响有哪些?

    场景二:签约主体变更前已消费未开票的订单,签约主体变更如何开票? 可以开票,由华为软件开票。 举例:已下单消费100元,一直未开票,可开票金额为100元。签约主体变更后,这笔消费可以继续申请开票,开票主体为华为软件。 场景三:退订、退款部分后续消费如何开票? 退订的订单未开过发票的退款部分,后续消费,由 华为云计算 开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信息不一致

    域名信息不一致 整改通知: 已备案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符。 可能原因: 可能是您的域名信息或主体信息发生变更。 整改建议: 请联系您的域名注册商进行域名实名信息变更,需与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若您的主体信息发生变更,请尽快完成变更备案或互联网信息迁移。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青海管局要求

    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因此只能提交“变更备案”。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必须是本地身份证。 空壳主体须注销后才能备案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没有域名,可以只备案IP。 可以勾选博客,不需要前置审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APP名称。 判断是否需要“认领备案”。 如果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备案过,将提示您认领备案。 在其他接入商处进行迁移网站或跨省变更操作后,需进行认领备案。 如图 认领备案所示。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北京管局要求

    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不支持网站迁移(支持迁出)。 企业不支持跨省备案。 主办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除新增接入,变更主体,其余网站名称需要跟单位名称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贵州管局要求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父主题: 西南各省管局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上海管局要求

    主办单位名称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北管局要求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外籍人士不予备案。 个人备案不满18周岁不能备案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湖北管局要求

    批。 变更备案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允许个人企业间自由变更,网站内容与变更后的主体一致即可。 支持网站迁移。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身份证地址非本省的,需要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管局审核中的备案订单 不支持撤销、修改。 已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的网站 如需更改 服务器 IP地址、修改应急电话、更新营业执照地址等,请参见变更备案修改备案信息。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管局审核中的备案订单 不支持撤销、修改。 已备案成功并获取备案号的网站 如需更改服务器IP地址、修改应急电话、更新营业执照地址等,请参见变更备案修改备案信息。 订单状态为“待完善备案信息”/“初审驳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准备可备案服务器 备案授权码 如需使用跨账号的资源备案,请选择“备案授权码”。“包年包月”购买 弹性云服务器 的,可生成备案授权码。 备案授权码:请输入备案授权码。每个备案授权码可以备案一个网站,不能重复使用。 建站市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东管局要求

    底部需悬挂备案号。 不同备案号下的域名可以指向同一网站内容。 企业可以备案论坛的网站,正常备案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未满18周岁不予以备案。 外省身份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接入商信息不一致

    驳回原因: 填写的备案信息与原接入商备案信息不一致。 在华为云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原备案不在华为云)时,您填写的信息与备案成功的信息不一致。 修改措施: 部分省市管局要求接入备案或新增网站前后备案信息需保持一致。 如果备案主体名称及证件号等已变更,且无法找回原备案资料及信息,需先在原接入商修改备案信息后再接入华为云。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安徽管局要求

    安徽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个体工商户一律以企业备案,无字号写法定代表人并备注“无字号无公章个体工商户”。 主体负责人可以不是法人提供主体授权书(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主体负责人是法人,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