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企业网站个人备案 更多内容
  • 北京管局要求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要求必须开放。打开的网站不符合内容要求,需关闭。 个人备案不能勾选博客个人空间,只能勾选其他,备注个人网站内容。 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 域名 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安徽管局要求

    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网站服务内容要勾选其他,备注是个人网站,内容只能和个人相关。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南管局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域名数量最多只允许提交一个网站且需备注介绍网站放置内容,企业性质不允许以个人名义提交备案。 已备案网站名称在黑名单会影响此次新增网站的审核结果。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东管局要求

    手机号码不能是为其他主体备案过。 非本省身份证需要有证明文件,证明常驻在山东上学或是工作。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备案须在网站备注中写下面这段话,且备注网站内容;本网站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陕西管局要求

    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一个主体下,个人网站数量不得超过5个。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网站 新增网站名称与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不能一样。 网站如果打开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宁夏管局要求

    “服务内容”选项如果选择“其他”,必须在“备注”处说明网站用途和大概内容。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企业。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天津管局要求

    网站主办者直系亲属手机号,在备注中标明应急联系电话手机号使用人为XXX,与网站主办者关系为XX,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 个人网站须在备注中标明:“本网站个人网站,不含有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单位等信息,本人愿接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疆管局要求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人。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企业。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湖北管局要求

    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 关于律师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律师执业许可证。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网站如果打开了就要符合通用规范,不能出现违规的情况,网站不使用或域名过期请提醒尽快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贵州管局要求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西藏管局要求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企业。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福建管局要求

    。 域名实名认证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营业执照可以提供正本,一次性备案不能超过5个域名,ip可以备案。 福建的个体工商户工作室新增网站需要提供建站依据,须提供首页截图、网站主要内容等内容,并加盖公司公章。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指基于安卓、iOS等平台操作系统的开发的原生App,并且App后台服务使用了华为云资源时,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APP备案网站备案指域名解析至华为云中国内地(大陆) 服务器 ,并且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网站备案。 说明:对于已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吉林管局要求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网站服务内容,只可选其他,不能选博客/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父主题: 东北各省管局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政府网站备案

    A.gov.cn B2 政府网站备案操作流程 域名后缀为“.gov.cn”的政府网站域名备案备案流程与通用网站域名备案流程一致,首次备案请参见“首次备案”。 提交备案申请时,请特别注意如下参数的选择: 表5 政府网站域名备案 分类 参数 设置 验证备案类型 主办单位性质 选择“政府机关”。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基本概念

    华为云网络服务接入商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主体名称 需备案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备案主体与网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即:个人网站内容,备案主体是个人本人;超出个人范围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应为企业/团体组织/单位等。 更多关于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重庆管局要求

    网站名称不能含有英文。 个人备案网站名称不能是个人网站或者个人空间。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转入和新增网站,需要提交和工信部原备案信息一致的证件。不接受先通过后变更。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准备备案材料

    网站建设方案书 江苏管局:个人网站大于等于10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上海管局:超过5个及以上,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湖南管局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重庆管局:主体下网站数量超过5个网站,需提供每个网站网站建设方案书及承诺书。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收工信部备案结果的通知以及备案密码的发放,请准确填写。 请确保填写的邮箱地址唯一,没有重复给其他单位备案使用过。 图7 主体信息 互联网信息:网站备案请按网站信息提示填写。APP备案请按APP信息提示填写。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浙江管局要求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择非企业主体证件签发地的省份。 主办单位性质 请按照实际单位性质进行选择。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请选择“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请选择“事业单位”。 其中,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介绍,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办单位名称 请输入主办单位名称。 证件类型 请根据主办单位性质,选择正确的证件类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