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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个人经营性备案 更多内容
  • 认领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 域名 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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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备案

    重复上传。 智能信息 在 KooMessage 控制台的左侧导航中,单击“企业管理 > 企业备案”,进入“企业备案管理”界面。 在“智能信息”区域,单击“填写发送任务备案信息”或“填写生成短链备案信息”。 根据需要,上传企业证件信息。具体参数填写请参考表1。 表1 上传企业证件信息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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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状态

    备案状态 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填写了备案信息的订单,登录备案系统能查看到当前进度,实际进度有更新时系统会自动刷新。 表1 备案订单状态一览 状态 说明 后续操作 待完善备案信息 表示备案订单暂未提交初审。 请单击“继续备案”尽快完善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 等待初审 表示备案订单已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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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方式

    √ 新增备案(原备案在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 √ 其中,√表示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全流程操作,×表示不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任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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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场景

    备案场景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DN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云速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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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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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迁移备案

    行中的订单,暂不能迁移网站备案: 对于暂未提交初审的订单,可以选择“放弃备案”。 对于已提交审核的订单,请耐心等待审核完成后,再执行迁移网站备案操作。 不支持迁移到个人性质的备案主体。 新主体(即网站迁移的目标主体)如果备案过,需确保新主体已在华为云备案。否则系统无法匹配到您的新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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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要进行视频核验

    若二维码失效可刷新后重新生成“核验二维码”。 网站或APP负责人也可在华为云APP登录备案账号,根据华为云APP页面提示,完成真实性核验。 选择“控制台 > ICP备案”。 图2 登录控制台 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页面,单击右下角的“继续备案 ”。 在“真实性核验”页面,单击“去核验”。 请网站或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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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备案

    备案(工信部备案)和公安局备案两种。购买中国香港节点的云速建站无需进行备案。 网站域名备案 网站备案原则是您的 服务器 资源在哪里就需要在哪里备案。购买云速建站后,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如果您的域名已经在第三方备案过,当前需要把此域名绑定到云速建站,依然要在华为云备案备案操作步骤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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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标明备案号

    备案号与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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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如果您已提交备案订单,需要撤销备案订单,请单击“放弃备案”,重新提交注销主体,注销主体成功后可新增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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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概念

    华为云网络服务接入商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主体名称 需备案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备案主体与网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即:个人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是个人本人;超出个人范围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应为企业/团体组织/单位等。 更多关于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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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管局要求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没有要求必须开放,如开放网站内容不能超出范围。 个人备案备案IP地址无要求。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性质备案,当已备案个人是单位法人时,可以个人变单位。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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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Wiki

    个人Wiki 在“个人Wiki”中,可以新建Wiki,并通过文件夹对文档和表格进行归类管理。 新建Wiki 新建文件夹 新建文档 新建表格 新建Wiki 通过知识库主页进入个人Wiki。 单击左侧导航个人Wiki,进入个人Wiki页面。 单击右上角,进入新建Wiki窗口。 设置名称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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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变更

    个人变更 个人实名认证通过后,可以变更为企业实名认证吗? 个人账号重新实名认证变更为企业账号后账号的基本信息会变更吗? 个人实名认证变更为企业实名认证,可以通过企业银行对公账户认证的方式变更吗? 实名认证通过后,可以更改认证信息的账号姓名吗? 父主题: 变更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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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认证

    个人认证 个人银行卡认证 个人证件认证 父主题: 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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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管局要求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个人备案主体信息备注栏和网站信息备注栏都需备注系统承诺的话术。 个人备案可以异地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手机号码最好是省内的,不是本省的要备注原因。 网站信息 个人网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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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管局要求

    “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未备案域名不可以访问。 同主体下已备案网站必须开放访问,网站首页下方须添加网站备案号。 江西用户新增网站备案,要查看已备案网站数量。个人备案超过7个,企业已备案超过15个,则新增网站备案每次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根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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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管局要求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父主题: 华北各省管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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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管局要求

    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个人不可以跨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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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管局要求

    底部需悬挂备案号。 不同备案号下的域名可以指向同一网站内容。 企业可以备案论坛的网站,正常备案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未满18周岁不予以备案。 外省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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