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 域名 备案 更多内容
  • 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需要将域名转入华为云吗

    第三方服务商的 域名 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需要将域名转入华为云吗 域名不需要转入华为云,如果需要华为云的域名解析生效,需要在第三方服务商的域名管理平台把域名的DNS服务器地址改为华为云的DNS(默认48小时生效): ns1.huaweicloud-dns.com:中国大陆各区域 DNS地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北京管局要求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负责人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备案域名前缀不能带有“中国”、“国家”。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南管局要求

    企业备案一次性提交不能超过5个域名。(单位名称带“商贸”、“百货类”字眼一次性只能提交一个域名备案)。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个人范围,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IdeaHub2.0 SmartRooms内置域名及IP地址说明

    huawei.com - 用于判断本地代理是否是华为代理地址 用于判断本地代理是否是华为代理地址 beian.miit.gov.cn https 工信部App备案查询 工信部App备案查询备案号 父主题: 客户端业务使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步骤六:域名配置

    步骤六:域名配置 操作场景 网站框架构建完成后,您需要为网站绑定一个域名,此域名为客户访问网站的入口。 前提条件 已从华为云购买域名,并已在华为云备案中心备案域名。 如果您是在第三方购买的域名,请参考解析并绑定域名进行配置。 域名解析 域名是为了方便记忆而建立的一套地址转换系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备案成功后,若您的备案中存在不准确的信息项(如单位证件信息、负责人信息),请您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进行变更备案,变更不准确的备案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访问,备案成功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如果您已提交备案订单,需要撤销备案订单,请单击“放弃备案”,重新提交注销主体,注销主体成功后可新增备案。 父主题: 新增类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吉林管局要求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邮箱不能重复。 个体户、商贸等公司进行备案若法人非本省需上传住所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及房屋租赁协议等文件,或授权给本省人进行备案。 主体负责人不是法人时需要上传法人授权书。 政府机构.gov.cn/.政务域名备案要求必须提交政府域名业务审批表。 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或中国香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场景

    备案场景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DN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状态

    备案状态 通过华为云备案系统填写了备案信息的订单,登录备案系统能查看到当前进度,实际进度有更新时系统会自动刷新。 表1 备案订单状态一览 状态 说明 后续操作 待完善备案信息 表示备案订单暂未提交初审。 请单击“继续备案”尽快完善备案信息,并提交初审。 等待初审 表示备案订单已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迁移备案

    审批。 域名证书:请参见域名证书如何获取。 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要求,自2021年6月21日起,所有提交至广东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均需要签署《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详情请参见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流程

    系统会自动验证您的备案类型,无需手动选择。 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首次备案和App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体和域名从未办理过ICP备案,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开通服务前,您需通过华为云ICP代备案系统完成ICP备案。 新增备案 新增备案,即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转移备案

    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个人备案怎么变更到企业备案?

    个人备案怎么变更到企业备案? 部分省份暂不支持个人备案变更为企业备案。 若您需要将个人已备案成功的域名转给企业备案,您需要先将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再将域名过户到企业,再用企业重新做备案。需要注意的是对应个人的域名备案注销后,不能对外解析开放,会影响业务正常运行。 1、目前支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 对于已备案网站对应多个域名的场景,其中一个域名过期未续费,后期也不想续费,域名过期之后可能会被抢注。如出现网站内容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到会要求取消在华为云的接入;如域名没有在其他接入商备案,就会被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增删GaussDB(DWS)集群CN节点

    增删 GaussDB (DWS)集群CN节点 概述 当用户集群创建后,实际需要的CN数量会随着业务需求而发生变化,因此管理CN节点功能的实现使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集群CN数量。具体操作如下: 增加CN节点 删除CN节点 该特性仅8.1.1及以上集群版本支持。 在线增删CN以及多CN并行增加仅8.1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东管局要求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人不允许备案。若法人为外国人使用护照进行备案即可。 负责人未满16周岁不得备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能作为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备案,医疗机构只能用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备案。 政府机关备案域名后缀必须是gov.cn或.政务。 单位证件是黑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也可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北管局要求

    过2个域名)。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有效证件原件拍照或彩色扫描件。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不支持新增(包括新增接入、新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自定义域名方式访问智能交互页面?

    如何自定义域名方式访问智能交互页面? 用户与数字人进行智能交互的URL页面,默认为IP地址形式。如果用户希望通过域名访问,目前MetaStudio服务提供了A记录的域名,但是这些A记录域名不能在浏览器直接访问,需要用户自己申请备案一个域名,并通过CNAME方式解析到如下域名上。 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类型

    首次备案即同时新增主体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包括网站首次备案和App首次备案。 首次备案备案主体和域名/App名称均为第一次做备案,即在工信部无任何备案信息。 新增备案 新增备案——新增互联网信息。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主体已在华为云办理过备案,且已经备案成功,现要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进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

    备案手续。 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履行公安备案时,请确保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已完成ICP备案并取得工信部备案号,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
提示

您即将访问非华为云网站,请注意账号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