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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网备案网站 更多内容
  •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驳回原因: 当前备案订单已在部存在备案记录。 当备案初审驳回并提示您已在部中存在备案记录时,说明您当前申请备案的主体已在部使用其他证件材料申请过备案。 出现此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您的证件有变更,例如之前使用的是旧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更换为新的营业执照,证件号码也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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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个人/单位性质,网站底部中央需悬挂对应备案号,且链接部官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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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驳回原因: 当前备案订单已在部存在备案记录。 当备案初审驳回并提示您已在部中存在备案记录时,说明您当前申请备案的主体已在部使用其他证件材料申请过备案。 出现此种情况有可能是因为您的证件有变更,例如之前使用的是旧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后更换为新的营业执照,证件号码也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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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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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x可以用于备案吗

    xx可以用于备案吗 .xx 域名 可以备案部批复的域名注册商及批复的域名后缀,可以参考部域名查询网站https://domain.miit.gov.cn/进行查询。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 如果想备案,您需要重新在部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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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号

    修改措施: 根据备案要求已备案成功的网站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个人/单位性质,网站底部中央需悬挂对应备案号,且链接部官https://beian.miit.gov.cn,标签页需要与备案网站名称保持一致,根据审核人员意见烦请整改或将网站关闭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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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 操作背景 根据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备案分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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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标明备案号

    号与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号已链接至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号,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号(例如:京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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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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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 操作背景 根据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备案分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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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如您的网站对外访问,需在网站首页底部中央位置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广东省请悬挂主体备案号),并跳转至部官beian.miit.gov.cn),如图所示。请您按照通知的整改时效完成网站备案号悬挂及链接问题的整改。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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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可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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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 操作背景 根据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备案分为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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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动态

    备案流程更新:管局审核前,需先完成备案短信核验 为了提高网站联系方式准确率,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后(“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还需完成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商用 备案短信核验 备案短信核验FAQ 短信验证不通过 2 备案管理系统官迁移 信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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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操作指引

    注销成功后,备案信息查询系统查无该网站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要完成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对于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验证码将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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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五:备案网站

    步骤五:备案网站 根据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 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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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管局要求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的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部官https://beian.miit.gov.cn。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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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五:网站备案

    步骤五:网站备案 操作背景 根据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备案分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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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壳主体

    什么是空壳主体 备案主体已在部成功备案,但由于部分原因,主体下已备案网站或APP全部被注销,部只剩备案的主体信息,没有网站或APP信息。 如图1所示,在部查询某主体的备案信息,发现网站或APP信息为空。 图1 空壳主体 示例: 客户A之前在备案过,因长时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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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验证备案类型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需注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域名等全部填写正确。如: 企业、域名从未申请过备案,证件号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或域名已在部做过备案,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务必填写与备案的一致(若不确定请联系原接入商查询)。 同一网站 多个域名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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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管局要求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部官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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