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个人网站 备案备注 更多内容
  • 基础信息校验

    :可备案 服务器 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 购买云服务器 ,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 /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册账号与实名认证

    执行准备可备案的域名,并使用购买了华为云备案服务器的账号进行备案。如果您还没有华为账户,或暂未完成实名认证,请参考以下操作步骤创建。 操作步骤 注册华为云账号。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公司或个人)信息,但是一个主体下可以备案多个网站或APP。如需为多个主体备案,需要注册新的华为云账号并开通华为云。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限制

    域名 备案使用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必须是通过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 域名注册服务 机构是经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域名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域名需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域名所有人信息与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一致。 每个网站只能备案1个域名。 网站备案只针对顶级域名,一个网站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期间网站的域名需要暂停解析吗

    备案期间网站的域名需要暂停解析吗 在新增备案(首次备案)、新增网站期间,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完成备案网站不允许对外开放。 使用华为云DNS服务的域名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使用非华为云DNS服务解析的域名,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前置审批行业类别及批复单位

    在华为云ICP备案系统中正常填写备案信息至填写互联网信息环节,在前置审批类型下方的备注框中进行备注。 说明书 说明书无固定模板,需包含以下内容。 所联系的批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需填写座机号码,含区号+号码)。 网站或APP开办详情介绍。 承诺本公司不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网站或APP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四川管局要求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父主题: 西南各省管局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添加备注

    添加备注 坐席可以根据需要为通话添加有用的备注信息。 操作步骤: 单击通话详情页面的<编辑>按钮,如下图所示: 图1 编辑通话备注 在打开的备注内容输入框中填写“备注”,单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图2 编辑备注 添加了备注信息后可以继续修改备注信息。添加备注后返回我的通话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流程指引

    销。 搭建网站 华为云提供丰富的建站方式和建站资源,您可以选择通过华为云搭建您的网站备案网站 根据工信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需要向管局提交备案申请,备案审核通过后才能开通网站备案的管局审核需要3~20个工作日。 如果网站没有进行备案或者备案审核不通过,则对网站的访问请求会被阻断。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海南管局要求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西管局要求

    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个人不可以跨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内容不合格

    修改措施: 调整网站内容,使其合法合规。确保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底部已经添加了对应的主体备案号,且备案号已指向工信部网站。 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行业或企业内容,请勿选择为个人性质备案,需选择为单位性质备案,即主办单位性质选择为企业等单位性质,并需上传单位证件。 若网站内容涉及需前置审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变更不准确的备案信息,感谢您的配合。 为保证网站的正常访问,备案成功后,您还需要配置网站解析,将域名解析至对应备案接入商的服务器。如果您是在华为云做网站备案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在第三方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信息填写FAQ

    备案信息填写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怎样选择“云服务类型” 怎样选择“服务类型” 找不到备案入口,无法进行备案 如何选择备案填写信息中的“地域” “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内容”要求 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内容”要求

    号,再申请网站备案。若不涉及请勿勾选不相关项。 网站若涉及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网站,需获得工商许可证。您需在非经营性备案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获得备案号后,再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 父主题: 备案信息填写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访问 驳回原因: 已备案成功网站无法访问。 审核人员在审核您的订单时,如您的备案类型是新增网站、新增接入、变更备案等,会根据当地省份管局要求,查看您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如发现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无法正常访问,会驳回您的备案申请。 修改措施: 部分管局要求已备案成功的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添加备注

    添加备注 操作步骤 登录COC。 在左侧菜单栏选择“故障管理 > 事件管理”,选择“待处理的”页签,单击事件标题进入“事件详情”页面。 图1 进入事件详情 单击页面右上角“...”中的“添加备注”。 图2 添加备注 填写备注信息后,单击“提交”。 图3 填写备注信息 父主题: 处理事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从域名:能访问该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的其它域名。 IP:请填写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该地址就是备案时填写的IP地址,您可以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在“我的备案 > 已成功备案的订单 > 网站信息”里查询。详情请参见公安备案FAQ。 图9 网站信息 网络接入服务商信息 若您的主机是在华为云购买,办理公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号与网站备案号的区别?

    APP备案号与网站备案号的区别? 网站、APP、小程序、快应用共用服务信息备案序列,各自显示不同后缀: 网站:京ICP备04000001号-1 APP:京ICP备04000001号-2A 小程序:京ICP备04000001号-3X 快应用:京ICP备04000001号-4K 父主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二级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二级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请根据一级域名是否完成备案,判断二级域名是否需要备案。具体如下: 一级域名有备案号 如果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同一接入商,一级域名备案成功后使用二级域名无需备案(政府组成部门的二级域名需要备案)。 如果一级域名与二级域名为不同接入商,一级域名在原来的接入商备案成功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未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不得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使用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用户,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在取得ICP备案号后才能开通网站。 相关法条如下: 第五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如果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则在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还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时,要求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您可以通过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使其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