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域名备案信息表 更多内容
  • 湖北管局要求

    湖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执照无字号的,写法定代人名称。 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 个人工商户,没有公章,可以使用法人签名。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 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云南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不同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能重复使用。 负责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劳动就业或收入证明(法定代人除外)。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人。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的《网站开办资格申请》,并将此“申请”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获取域名组下域名列表

    获取域名组下域名 功能介绍 获取域名组下域名 调用方法 请参见如何调用API。 URI GET /v1/{project_id}/domain-set/domains/{domain_set_id} 1 路径参数 参数 是否必选 参数类型 描述 project_id 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无法访问怎么办?

    如果端口没有被正常监听,请检查Web服务进程是否启动或者正常配置。 2 常见TCP状态 TCP状态 说明 对应场景 LISTEN 侦听来自远方的TCP端口的连接请求 正常TCP服务端 ESTABLISHED 代一个打开的连接 正常TCP连接 TIME-WAIT 等待足够的时间以确保远程TCP接收到连接中断请求的确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查看域名基本信息及其服务状态

    从华为云其他帐号转移的域名 操作步骤 登录域名注册控制台。 进入“域名”页面。 在域名中,您可以查看到当前帐号的所有域名。 在域名的“服务状态”列,查看域名当前的服务状态。 域名服务状态及其说明,如1所示。 1 域名服务状态说明 相关操作 服务状态 说明 域名注册 注册域名完成购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疆管局要求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人。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填写APP信息

    DK服务厂商和类型等。可以添加多个SDK服务信息。 接入及平台信息填写方式 导入方式:选择手动输入或批量导入。域名最大导入数量为20个。批量导入模板请下载APP备案批量导入数据模板。 域名信息域名不能为空,可以添加多个域名。 APP支持二到四级域名备案,可填写二级域名(即主域名,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无法访问排查思路

    进入公网域名页面。 在域名页面,单击域名名称,进入“解析记录”页面。 如果在“域名”中,未找到网站对应的域名,则示未配置域名的解析记录,请参考配置网站解析配置解析记录。 图3 域名解析记录 根据域名解析记录的查询结果,可以定位网站无法访问的原因是否与域名解析配置相关。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东管局要求

    单位法定代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父主题: 华东各省管局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和状态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和状态 操作场景 本章节介绍如何查看域名实名认证的信息和状态。 在网站备案时,您可以参考本操作提供域名实名认证的截图。 操作步骤 登录域名注册控制台。 进入“域名”页面。 在域名页面的“服务状态”列,可查看域名的实名认证状态。 域名的实名认证状态包括: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xx可以用于备案吗

    .xx可以用于备案吗 .xx域名可以备案吗 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商及批复的域名后缀,可以参考工信部域名查询网站https://domain.miit.gov.cn/进行查询。 图1 工业和信息化部域名行业管理信息公示 国外注册的域名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 如果想备案,您需要重新在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根据防护域名Id查询云模式防护域名详细信息

    project_id 是 String 项目ID,对应控制台用户名->我的凭证->项目列->项目ID instance_id 是 String 域名id,您可以通过调用查询云模式防护域名(ListHost)获取域名id 2 Query参数 参数 是否必选 参数类型 描述 enterprise_project_i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材料模板下载

    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企业) 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广西 广西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海南 海南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河南 河南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河南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 湖北 湖北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湖南 湖南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陕西 陕西注销网站备案申请 宁夏 宁夏网站情况说明书(备案网站数5个以上)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无法访问HECS实例上运行的网站

    如果端口没有被正常监听,请检查 Web 服务进程是否启动或者正常配置。 2 常见TCP状态 TCP状态 说明 对应场景 LISTEN 侦听来自远方的TCP端口的连接请求 正常TCP服务端 ESTABLISHED 代一个打开的连接 正常TCP连接 TIME-WAIT 等待足够的时间以确保远程TCP接收到连接中断请求的确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重庆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人。 不同主体,手机号码不能重复提交。 政府.gov.cn的三级域名不用备案。 重庆异常名录,必须变为正常状态再提交备案。 关于重庆市两江新区问题,若之前是属于渝北区,可选择渝北区,在备注栏备注一下就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法定代人需上传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授权书。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需要放弃备案。 对于没有修改入口的信息示系统不支持修改。如需修改,请单击“放弃备案”,并新建备案申请。 状态为“管局审核中”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 备案类型为“取消接入”、“注销网站”、“注销主体”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只能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提示“注册商不存在该域名注册人信息”或“域名不存在”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备案主体不一致 华为云购买的域名: 查看域名实名认证信息,检查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备案主体是否一致。如果确认不一致,请执行如下操作: 创建信息模板。 个人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个人用户)。 企业用户,请参见创建信息模板(企业用户)。 变更域名所有者,具体请参见域名过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甘肃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 主体负责人需为法定代人,如非法定代人需上传法人授权书,并在备案信息中备注说明。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非主体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北管局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网址只能填写一个;所有网站备案类型:不可填写多个IP地址。 域名所有人与主办单位名称或法定代人姓名一致。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与主体负责人无需保持一致(无需是法人),无授权书要求。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备案中的I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西管局要求

    广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归属地严格要求本地。 广西政府机关备案要求域名后缀非必要为.gov.cn。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企业备案

    在“智能信息基础版”区域,单击“填写备案信息”。 上传企业证件信息,具体参数填写请参考2。 2 上传企业证件信息 参数 说明 企业证件类型 系统默认“企业营业执照”。 请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必填项。 单击虚线框区域,上传企业营业执照。 智能信息素材承诺函 必填项。 操作如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