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自己名下备案的网站 更多内容
  • 转移备案

    转移备案 操作场景(PC端) 如果您同时拥有多个华为云账号,系统支持将账号A下已备案完成主体、网站或APP转移到账号B下。 转移备案对业务没有影响。 图1 转移备案 转移须知 该功能仅支持华为云账号间备案转移。 转移前、转移后两个账号(即账号A和账号B),都没有正在备案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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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备案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 域名 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域名使用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域名使用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APP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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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备案

    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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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管局要求

    会检查网站内容与主办单位名称是否相符,包括域名所有人等所有信息,如有不一致之处就会驳回。 支持网站迁移。 新增接入 网站必须正常按照要求开放网站。 接入备案会查看之前网站内容,如果之前网站内容与单位名称,或者与经营范围不相符,会影响到接入备案审核。 如果网站能打开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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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

    云接入备案。 一级域名不在华为云,子域名在华为云解析,此时需要在华为云接入备案。 使用企业门户搭建网站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与通用网站域名备案流程一致,首次备案请参见“首次备案”。提交备案申请时,请特别注意如下参数选择: 表2 政府网站域名备案 分类 参数 设置 验证备案类型 云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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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壳网站

    成空壳网站网站内容不合规,被取消接入,变成空壳网站。 空壳网站影响 空壳网站不能提交备案申请。 图1 管局驳回空壳网站备案 处理方法 方法一:请联系网站当前使用 服务器 接入商,申请接入备案。如果您域名解析至华为 云服务器 ,请参见新增接入。 方法二:注销当前空壳网站,并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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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P备案是否是必须的?

    ICP备案是否是必须? 是必须,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通知》,要求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ICP备案手续,并向有关业务部门申请取得许可。具体如何备案请参见如何进行IC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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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安备案查询

    网安备案查询连接。 描述 否 对于连接信息描述说明。 description key 是 API密钥。 登录https://www.tianapi.com后,注册账号并登录,单击“控制台”进入。 单击“我密钥”可以查看API密钥。 单击“数据管理 > 我密钥KEY”可以查看API密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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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案审核哪些内容 您提交备案申请会先在接入商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接入商提交管局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表2 备案审核项 审核项 要求 服务器 使用中国大陆节点华为云服务器,具体要求请参见准备可备案服务器。 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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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审核驳回FAQ

    备案审核驳回FAQ 域名未实名认证 网站名称不符合要求 跨省备案备案成功网站无法访问 已备案成功网站底部未添加备案网站内容不合格 证件不合格 主体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问题 备案新增错误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此证件存在进行中订单 前置审批不合格 网站主办者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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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管局要求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首页URL地址必须写全,同一网站有几个域名就写几个。 网站负责人只能唯一负责一个主体网站(目前通过手机号进行重复性验证)。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得到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复批网站开办资格申请表》,并将此“申请表”同其他备案材料一并提供给接入服务企业申请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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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管局要求

    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注销网站,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处罚。 个人网站上报时须备注说明网站所涉及内容(内容必须符合个人网站性质)。 个人网站名称建议和备注网站内容有一定关联。 已备案成功网站必须能够正常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个人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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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华为云OBS

    由于一级域名example.com已经在工信部备案,因此使用子域名自定义域名不再需要备案。建议将自定义域名设置为网站域名子域名。 网站域名是否需要接入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做托管网站: 如果源站在华为云:一级域名需要在华为云提交备案。 如果源站不在华为云: 一级域名及其子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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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迁移备案

    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在“我ICP备案”页面,在“我已成功备案网站”栏,查找待更换主体网站,并单击“操作”列下“更多 > 迁移网站”。 如您需要同时迁移多个网站,请在“网站备案号”列勾选本次需要迁移网站后,单击“批量迁移网站”即可。 列表栏显示了已备案成功网站名称、网站负责人、网站备案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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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移备案

    转移备案 操作场景 如果您同时拥有多个华为云账号,系统支持将账号A下已备案完成主体、网站转移到账号B下。 转移备案对业务没有影响。 图1 转移备案 转移须知 该功能仅支持华为云账号间备案转移。 转移前、转移后两个账号(即账号A和账号B),都没有正在备案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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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备案

    接收工信部备案结果通知,请准确填写。 应急电话:必须真实、有效,且是备案主体长期使用号码,不能填写其他公司电话。 请确保填写应急电话唯一,没有重复给其他单位备案使用过。 电子邮件地址:请填写主体负责人真实、有效邮箱地址。主体负责人邮箱将用于接收工信部备案结果通知以及备案密码的发放,请准确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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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方式

    访问ICP备案服务,申请ICP备案。如果您已注册华为云,可直接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请在Web端完成备案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后,登录APP进行真实性核验。 支持备案功能 表1 使用华为云APP与PC端备案支持备案功能 备案功能 使用APP备案 使用PC备案 首次备案 √ 支持部分功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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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场景

    备案场景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DN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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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状态

    表示华为云备案专员已审核订单,发现提交备案申请缺失材料、或填写信息不完整,不完全满足ICP备案相关要求。 请查看邮件了解缺失资料,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备案申请,然后重新提交接入商审核。 已修改待审核 表示您已根据初审意见完善订单中信息、资料,并重新提交,等待华为云备案专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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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变更不准确备案信息,感谢您配合。 为保证网站正常访问,备案成功后,您还需要配置网站解析,将域名解析至对应备案接入商服务器。如果您是在华为云做网站备案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在第三方注册域名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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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网站或APP只能展示个人相关信息。不能展示经营性内容,否则会被注销备案号。如: 不能涉及产品、价格、商品等内容。 不能涉及团购类、经营类、游戏类等内容。 不能出现任何企业信息,包括公司、组织、机构等描述。 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展现内容。 单位备案 单位持有的域名。 域名注册信息是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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