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网站 多个ip 备案 更多内容
  • 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 操作背景 根据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 域名 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备案分为网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备案

    已经在华为云备案了,又需要新增网站或APP,如何操作? 之前在华为原备案系统中已经备案通过,如何操作? 服务器 IP改变,是否需要重新备案? 如何修改已备案成功信息? 更多 备案成功后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配置网站解析 备案成功后注意事项 备案证书在哪里获取? 等保证明 更多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备案

    None 服务介绍 网站备案 ICP 介绍什么是网站备案 04:37 华为云网站备案简介 云容器引擎 CCE 熟悉云容器引擎控制台 03:23 熟悉云容器引擎控制台 知识学习 网站备案 ICP 教你判断是否需要在华为云备案 01:46 一分钟鉴别: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 域名注册服务 Domains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备案

    备案(工信部备案)和公安局备案两种。购买中国香港节点的云速建站无需进行备案网站域名备案 网站备案原则是您的服务器资源在哪里就需要在哪里备案。购买云速建站后,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如果您的域名已经在第三方备案过,当前需要把此域名绑定到云速建站,依然要在华为云备案备案操作步骤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步骤五:备案网站

    如果您的网站 服务器部署 在华为云,则可以通过华为云提交网站备案申请,详细内容请参见快速完成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服务器部署在第三方云平台,则无法通过华为云提交备案申请,请到对应的云平台进行网站备案。 部分管局要求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才能进行备案备案前请留意您的域名有效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局备案的具体规则请参考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网站备案

    只能备案一个域名,网站备案成功后,不支持更换域名再次备案网站尚未备案,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吗? 不可以。微信支付在设置时,微信平台会检测是否备案,所以必须先做完备案后才可以设置微信支付。 云速建站补偿备案时间吗? 不补偿备案时间,在网站备案期间,您可以继续编辑网站内容。 备案是必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一个域名对应多个IP该如何备案?

    一个域名对应多个IP该如何备案? 在填写备案订单时,在互联网信息中IP和域名信息,可以添加一域名对多IP或一IP对多域名的映射关系。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政府网站备案

    A.gov.cn B2 政府网站备案操作流程 域名后缀为“.gov.cn”的政府网站域名备案备案流程与通用网站域名备案流程一致,首次备案请参见“首次备案”。 提交备案申请时,请特别注意如下参数的选择: 表5 政府网站域名备案 分类 参数 设置 验证备案类型 主办单位性质 选择“政府机关”。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和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网站备案的区别 APP备案指基于安卓、iOS等平台操作系统的开发的原生App,并且App后台服务使用了华为云资源时,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APP备案网站备案指域名解析至华为云中国内地(大陆)服务器,并且对外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通过华为云完成网站备案。 说明:对于已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步骤五:网站备案

    站域名备案(工信部备案)和公安局备案两种。购买中国香港节点的云速建站无需进行备案网站域名备案 网站备案原则是您的服务器资源在哪里就需要在哪里备案。购买云速建站后,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如果您的域名已经在第三方备案过,当前需要把此域名绑定到云速建站,依然要在华为云备案备案操作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标明备案号

    以图2为例,网站底部已添加网站备案号“黔ICP备20004760号-14”,且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图2 其他省份网站标明备案号效果 二级域名下的网站是否需要标明备案号? 一般情况下,一级域名履行ICP备案后,在网站首页底部标明备案号即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河北管局要求

    备案中的IP不能填写IP段。不可填写超过5个IP,一次性备案多个IP的,必须备注实际使用用途。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提交过多会被退回(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1.1.1,网站IP字段只能填写:1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基本概念

    华为云网络服务接入商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主体名称 需备案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备案主体与网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即:个人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是个人本人;超出个人范围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应为企业/团体组织/单位等。 更多关于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 弹性云服务器 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网站服务内容: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 服务类型:默认展示“网站”。 网站语言: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已开放

    备案成功的网站已开放 未备案不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如在网站备案审核期间被核查网站已开放,备案申请会被管局退回,情节严重可能还会被加入黑名单等处罚。 解决方法:请严格遵照“先备案,后接入”规则。如因未备案开放网站问题被管局退回备案申请,请立即停止接入行为,再尝试将备案申请重新提交管局审核。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注:湖南省,湖北省一次只能备案一个APP或者域名。 互联网信息。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IP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 云服务器 公网IP地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网站服务内容: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 服务类型:默认展示“网站”。 网站语言: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注:湖南省,湖北省一次只能备案一个APP或者域名。 互联网信息。 接入备案时,新增接入允许变更备案信息 注: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IP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网站服务内容: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 服务类型:默认展示“网站”。 网站语言: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网站服务内容:网站内容必须与主办单位性质相符。 服务类型:默认展示“网站”。 网站语言:指网站内容使用的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变更备案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个人网站、企业网站名称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网站IP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 您可以登录华为云控制台,查询备案资源的公网IP地址。如果是使用备案授权码备案,需填写生成备案授权码的弹性云服务器公网IP地址。 如果只有一个IP地址,请参见单个IP怎么填写IP地址段起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