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网站 备案 拍照 更多内容
  •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表1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 域名 备案提交所需身份证件 网站内容 个人备案 个人持有的域名。 域名注册信息是个人信息,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认证,如个人身份证。 备案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网站或AP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 注销备案FAQ 备案短信核验FAQ 认领备案FAQ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初审通过后还需做什么 怎样了解备案进度 备案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管局审核需多久 服务器 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新增接入时能否同步变更信息 首次备案提交了,审核期间还能新增备案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 备案是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申请,用户使用华为云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要在华为云提交备案申请。 不同备案类型的备案流程略有区别,图1仅供参考: 图1 备案流程 备案所需时长 ICP备案前您需准备ICP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通过PC端或APP端进行备案信息填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

    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图1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FAQ

    备案记录,若有则无需重复操作。 以华为云xx网站为例,公安备案查询记录如图1所示。 图1 华为云xxx网站公安备案 公安备案中填写的“IP地址”是什么? 该地址就是申请ICP备案时,填写的备案服务器的公网IP地址。查询方法如下: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我已成功备案网站 在“我的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内容超范围 整改通知: 网站内容超范围(例如个人备案网站涉及企业内容,或已备案网站涉及其他主体内容等)。 可能原因: 网站存在与备案主体不相符的内容,或个人备案网站存在企业相关信息。 整改建议: 整改网站内容,与备案主体相符;个人备案网站不可存在企业信息。 父主题: 网站内容不合格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企业门户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父主题: 企业门户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东管局要求

    广东省《互联网备案承诺书》需要法人手写签字,盖公司公章,填写日期。 同一家公司备案多个网站网站名称可以完全相同;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域名所有者可以是企业法人,对所有者名称是公司名称的中英文没有要求,域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销备案FAQ

    和所有网站信息。 注销网站:删除主体下的某个网站备案信息,如主体下有多个网站,注销其中某个网站后,主体信息及未注销的网站不受影响。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核查未通过,网站被注销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规,若您的网站没有对应的接入商或者网站违规,管局可能会注销您的备案号,导致您的域名无法继续访问。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Flexus L实例域名概述

    您可以选择华为云作为 域名注册服务 商为您的网站注册域名,也可以使用已经在第三方注册的域名。 准备服务器。 请选择并购买 L实例 备案网站和域名。 根据国家以及工信部的要求,要开办网站必须先办理网站及域名备案。请在华为云备案中心备案,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的备案服务,具体操作详见快速完成网站备案。 L实例购买3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陕西管局要求

    gov.cn(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内容涉及交易性质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或是整改网站内容)。 一个主体下,个人网站数量不得超过5个。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网站 新增网站名称与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名称不能一样。 网站如果打开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最新动态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用户,网站负责人需签署《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录制诵读《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 商用 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江苏管局要求

    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企业备案网站大于等于30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论坛或经营性等内容,如有涉及需办理相关审批后才可进行备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江苏已备案成功的网站管局会查看网站内容,江苏备案成功的网站需要放置“版权所有 公司名称”,版权所有必须与主体单位信息一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如您的网站对外访问,需在网站首页底部中央位置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广东省请悬挂主体备案号),并跳转至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如图所示。请您按照通知的整改时效完成网站备案号悬挂及链接问题的整改。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多域名如何提交备案

    多域名如何提交备案 2019年4月22日前的网站,如果一个网站下存在 多个域名 ,需要执行“添加域名”操作,将域名添加至备案网站下。 2019年4月22日起一个网站只能提交一个域名,如多域名备案,在填写完一个网站信息后,单击“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具体位置如下: 填写主体信息,并单击“下一步,填写网站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换一台新的华为云服务器需要变更备案吗

    换一台新的华为 云服务器 需要变更备案吗 变更备案主要取决于您的网站或者APP是否涉及经营性备案,或者更换的服务器后备案网站或者APP的IP地址是否有变化,如网站IP无变化,不需要变更备案。如网站IP发生变化,则建议进行变更备案,更新IP信息。 并且,通信管理局会定期核查备案接入信息的一致性,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湖南管局要求

    要求。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网站内容必须符合单位性质,备案号须悬挂在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并正确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单位备案需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以表1为例,介绍网站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表1 网站域名备案一览 域名 应用场景 示例 是否需要备案 网站域名 该域名解析至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用于访问网站使用。 www.example.com 是。 需要在工信部备案。 是否需要接入备案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保障业务连续性的网站: 如果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如果有两个备案号,需要注销其中一个。 一个主体可以有多个网站或APP,但是对应的主体备案号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主体备案号后边的序号不同,会以“-n”来区分主体下不同的网站或APP。 主体备案号:*ICP备********号 网站备案号:*ICP备********号-n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信息模板并实名认证(个人)

    如果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则还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时,要求域名信息(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备案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这就决定了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域名所有者类型与网站类型、备案类型存在以下对应关系: 个人:适用于非经营性个人网站,采用个人备案。 企业:适用于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企业或组织网站,采用单位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