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查看域名备案接入商 更多内容
  •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 域名 ,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 对于已备案网站对应多个域名的场景,其中一个域名过期未续费,后期也不想续费,域名过期之后可能会被抢注。如出现网站内容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到会要求取消在华为云的接入;如域名没有在其他接入商备案,就会被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ICP备案使用前必读

    需要进行备案。如果您的域名解析到的服务器IP地址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或其它非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备案。 我只有域名,不买服务器,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域名无法单独备案。只有购买了华为云备案服务器,华为云才能成为您的接入商,免费为您提供备案服务。 我的服务器在华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主办者冲突

    网站主办者冲突 在华为云提交域名备案时,请确认当前备案主体是否在其他接入商同时提交了备案申请;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是否填写正确。 解决方法: 如当前备案主体在其他接入商同时提交了备案申请,请您耐心等待备案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次在华为云提交。 请您核实您填写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只有域名能否备案

    只有域名能否备案 域名无法单独备案。如果需要在华为云申请ICP备案,您可以使用: 自己账号购买的 华为云产品 备案 其他华为云账号购买的弹性云服务器(含云耀云服务器)生成的备案授权码备案 具体的,可以用于ICP备案的华为云产品如下,请根据需要选购任一产品: 表1 支持ICP备案的云服务器及网站或APP数量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网站在国外,需要备案吗? 不需要,根据中国的相关法规,只有在中国大陆运营的网站才需要进行备案。如果您的域名解析到的 服务器 IP地址在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或其它非中国的国家和地区,则不需要备案。 我只有域名,不买服务器,可以备案吗? 不可以,域名无法单独备案。只有购买了华为云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如选择E CS ,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疆管局要求

    一个网站只能对应一个域名,如一个网站存在多域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海南管局要求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临时身份证不可用于备案。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首次备案只允许备案一个域名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东管局要求

    底部需悬挂备案号。 不同备案号下的域名可以指向同一网站内容。 企业可以备案论坛的网站,正常备案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未满18周岁不予以备案。 外省身份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查看服务器域名已备案数量

    如何查看服务器域名备案数量 您可通过已备案成功的账号进行查看备案了多少域名,如果有生成备案授权码给其他账号备案的,您可通过“我的授权”进行查看。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注意: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APP名称。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西藏管局要求

    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个人备案不可跨省提交备案。 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管局需电话核实是否本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备案一次性能备案几个域名

    5个域名/网站。(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需要等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备案申请。) 若为个人备案,一个备案订单提交1个域名/网站。 更多备案限制条件请参见:备案限制。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宁夏管局要求

    主办单位名称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须是本自治区证件,非本区用户需提供常驻证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重庆管局要求

    网站名称不能含有英文或者使用英文。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域名有效期一定要在三个月以上。 多个域名即使指向同一个网站也要分开网站备案(一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如果公司超出35个网站以上需要提供网站建设书,如是个人超出5个或5个以上需要提供保证书和网站建设书。 域名证书,要上传,域名证书有效期一定要在三个月以上。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西管局要求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甘肃管局要求

    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放弃备案”,删除当前备案订单,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订单状态为“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登录华为云APP,在“控制台”中或搜索“ICP备案”,单击“ICP备案”,进入APP备案操作入口。 图2 登录控制台 在“ICP备案 > 正在备案中的订单”页面,单击“审核历史”栏的“查看详情”查看审核意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