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点播 VOD

 

视频点播(Video on Demand,简称VOD)为客户提供视频上传、自动化转码处理、媒资管理、分发加速的一站式视频点播媒体服务

 
 

    视频点播使用 更多内容
  • 自定义视频封面

    截图封面:适用于希望将视频中的某个瞬间画面来设置成封面的场景。无需要额外准备工作,您可以直接使用视频点播的截图功能生成。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定义视频封面: 控制台设置视频封面 调用API设置视频封面 使用SDK设置视频封面 控制台设置视频封面 在视频点播控制台的音视频管理中上传封面图片。 暂只支持对视频格式为F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操作前提

    注册华为账号 :单击进入注册页面。 完成实名认证:单击进入实名认证。 充值开通:为确保您正常使用VOD,需进行账户充值(≥1元),操作界面为账户充值,即可开通服务。 开通视频点播服务:单击进入视频点播控制台,根据开通引导完成服务开通。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资源和成本规划

    云点播VOD 视频点播-点播CDN出流 视频点播-点播存储 视频点播-点播标准转码时长(H264标清) HSS 主机安全旗舰版 WAF Web应用防火墙 服务 基础套餐|标准版 CBH 堡垒机 CBH 表2 表2-2实验资源清单 维度 说明 工业软件产教融合云/讯方实训云,沙箱实验使用的云资源类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高频常见问题

    高频常见问题 产品咨询 点播服务与OBS是什么关系? 使用点播服务是否还需要开通CDN服务? 点播服务是否需要服务许可证? 使用点播服务是否还需要开通OBS? 计费购买 购买的媒体处理服务的转码套餐包,能在视频点播的转码功能中使用吗? 购买了转码套餐包,为什么没有抵扣转码时长? 购买了H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搬迁音视频文件至华为云VOD

    迁移流程图 评估迁移能力:音视频文件迁移之前,需要明确现有业务平台使用了哪些视频点播能力,然后参考华为云点播功能特性介绍,确认能力是否匹配。 对接业务:对接华为云视频点播服务时,需要重点关注测试验证各种异常场景,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影响体验。 迁移存量文件:需要根据迁移的存量文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视频点播控制台预览播放支持哪些格式?

    视频点播控制台预览播放支持哪些格式? 视频点播控制台支持预览播放视频编码为H.264、格式为MP4、FLV、HLS、DASH的视频文件。以及格式为MP3和ADTS的音频文件。 父主题: 播放问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对上传的媒资进行权限隔离?

    其中,支持对视频点播中存储的媒资进行隔离的系统策略为VOD Group Administrator、VOD Group Operator、VOD Group Guest,它们既支持操作权限划分,也支持媒资隔离。媒资隔离详细操作请参见创建用户并授权使用VOD。视频点播提供的其他系统策略请参见产品介绍-权限管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快速使用点播服务

    快速使用点播服务 本章节主要介绍如何通过控制台完成视频点播的基本操作。 流程图 入驻华为云 对于已开通VOD服务的老客户(未通过VOD控制台开通),若系统提示需要重新开通才能使用,您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开通流程进行操作。 注册华为账号:单击进入注册页面。 完成实名认证:单击进入实名认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对音视频内容进行审核?

    先发后审模式支持控制台、API和SDK方式。 控制台审核音视频 在视频点播控制台使用本地上传,URL拉取方式上传音视频文件,上传后,媒资状态默认为“已发布”。 在视频点播控制台的“审核管理 > 审核设置”中配置审核模板。 在视频点播控制台的“审核管理 > 音 视频审核 ”中勾选需要审核的音视频,执行审核操作,具体请参见音视频审核。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概述

    功能介绍 开通视频点播服务后,您可以使用如下方式将音视频上传至点播服务,从而进行相关管理操作。 本地上传:支持将存储在本地磁盘的音视频文件上传到视频点播中。 URL拉取:支持基于音视频源文件URL,离线拉取上传到点播系统。 音视频托管:支持将OBS桶中的音视频文件托管给视频点播,从而通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与其它服务的关系

    Notification,SMN) 配置直播消息通知 使用视频点播服务存储视频直播录制文件。 视频点播服务(Video on Demand,VOD) - 将直播截图或录制文件存储到OBS桶中。 对象存储服务 (Object Storage Service,OBS) 创建桶 上传文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使用前必须

    您可以使用本文档提供API对视频点播进行相关操作,如音视频上传、转码、分类、管理等。支持的全部操作请参见API概览。 在调用视频点播API之前,请确保已经充分了解视频点播相关概念,详细信息请参见产品介绍。 终端节点 视频点播提供了REST(Representational State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使用VOD处理OBS中的音视频

    使用VOD处理OBS中的音视频 场景说明 目前视频点播已提供了丰富的音视频上传方式,如视频点播控制台的本地上传 为解决上述问题,视频点播提供了OBS音视频托管功能,源文件仍是存储在OBS桶中,授权托管给点播服务后,您可以直接在视频点播控制台对源文件进行处理,且处理后生成的相关媒资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音视频文件转码失败

    在“资源包”页面,查看转码套餐包是否有余额。 若账户处于欠款状态,但转码套餐仍有余额,可能是使用的转码模板是与购买的转码套餐包不一致,需要直接从账户余额扣费,从而导致欠费。建议先在欠费核销,然后使用与购买套餐包规格一致的转码模板进行转码。 重新登录视频点播控制台,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音视频管理”,勾选音视频文件,重新进行转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上传问题

    上传问题 视频点播支持上传哪些格式的音视频文件? 视频点播有哪些音视频上传方式? 是否支持压缩上传视频文件? 单个视频文件大小的上传是否有限制? 视频点播对视频存储是否有限制? 视频文件名最大命名长度是多少? 视频上传时间过长怎么办? 为什么上传音视频后,无法获取到音视频的时长?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使用限制

    使用限制 在使用视频点播服务前,您需要了解本服务的使用限制信息。 资源限制 视频点播服务对用户 域名 、水印等进行了资源控制。 表1 资源限制 对象 描述 限制 区域 新用户暂只支持开通华北-北京四区域。 - 域名 单用户在视频点播控制台最多可以添加的自有域名个数。 添加的域名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下线公告】视频点播服务音视频托管功能下线

    【下线公告】视频点播服务音视频托管功能下线 华为云计划于2023/11/30 00:00(北京时间)下线音视频托管功能。 下线范围 下线区域:VOD所有服务区域 下线影响 音视频托管功能下线后,新用户无法使用音视频托管功能,增量托管的现网用户仍可正常使用。 音视频托管功能下线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应用场景

    Content,用户原创内容)等。 文件下载加速 适用于使用HTTP/HTTPS文件下载业务的网站、下载工具、游戏客户端、APP商店等。 点播加速 适用于提供音视频点播服务的客户,例如:在线教育类网站、在线视频分享网站、互联网电视点播平台、音乐视频点播APP等。 全站加速 适用于各行业动静态内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视频点播的本地上传的存储和费用是什么样的?

    视频点播的本地上传的存储和费用是什么样的? 本地上传为视频点播服务的媒资上传方式,是将存储在本地磁盘的媒资上传至点播服务中。 存储方式:视频点播的媒资存储是基于OBS桶的,但是该OBS桶为视频点播独有的桶对用户是不可见的,不占用户的OBS空间,也无需用户额外开通OBS服务。 费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概述

    现网还在用增量托管功能的用户,功能下线后,仍可正常使用。但是建议用户将数据从OBS桶迁移至VOD服务进行存储,不要依赖托管功能,详情请参见【下线公告】华为云视频点播VOD服务音视频托管功能下线。 若您已使用对象存储服务(OBS)存储了大量的音视频文件,但同时又想使用视频点播服务对这些音视频文件进行管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购买了转码套餐包,为什么没有抵扣转码时长?

    源消耗情况。若不是,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定位问题原因: 转码套餐包是不支持跨服务使用,请先确定您使用的是否是视频点播的转码功能,或者您购买的是否是点播的转码套餐包,具体可以在我的套餐中查询。 视频点播提供了H.264标准转码包、H.264高清低码转码包、H.265标准转码包,三个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