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域名备案管局审核 更多内容
  •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通过华为云提交App备案申请后,华为云初审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初审完成后将转交给管局进行终审,各省管局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公布备案信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需要放弃备案。 对于没有修改入口的信息,表示系统不支持修改。如需修改,请单击“放弃备案”,并新建备案申请。 状态为“管局审核中”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 备案类型为“取消接入”、“注销网站”、“注销主体”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只能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甘肃管局要求

    主办单位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2021年6月1日起,所有提交至江苏省管局的ICP备案申请均需要按新要求执行。 对于5月份已提交至接入商初审,但未提交至江苏省管局审核的ICP备案申请,需要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执行: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黑龙江管局要求

    电子材料 域名 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对于可以使用二级甚至多级域名备案的(如政府或者公益单位),二级域名备案后,也需要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 添加版权所有(可选) 网站添加备案号后,部分省份管局(如江苏省)还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所添加的版权所有需要与您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各地管局规则,请参见各地区管局备案要求。 以华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信息填写问题

    备案信息填写问题 通常是填写的信息不符合备案要求;如:通信地址不详细(主办单位通信地址不详)、网站或APP名称(网站名称要求)不符合要求、资料填写或签名不规范等。 解决方法:按照管局要求修改信息为真实有效且填写规范后,重新提交管局审核。 父主题: 管局退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ICP备案号的有效期

    ICP备案号的有效期 目前管局暂时没有设定备案号的有效期限。 如果您备案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备案信息变化时及时提交变更备案,更换接入商时及时进行接入备案,网站或APP内容不涉及违法违规,您的备案号是长期有效的。 管局发现备案为空壳网站、备案信息虚假、网站内容涉及违法违规等情况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个人数据保护机制

    网站或APP名称 用户填写,提交管局。 是 是 用户注销备案或注销华为账号后按照工信部要求留存5年后清理。 域名 用户填写,提交管局。 是 是 用户注销备案或注销华为账号后按照工信部要求留存5年后清理。 网站或APP类型 用户填写,提交管局。 是 是 用户注销备案或注销华为账号后按照工信部要求留存5年后清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信息超出许可范围

    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表1 网站信息超出许可范围 退回原因 说明 个人申请超出个人范围的网站备案 详情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网站内容涉及前置审批而无许可 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网站名称与备案主体无明显关系 详情请参见网站名称要求。 域名数量超限 具体以各地管局要求为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当备案主体信息变更时,不能同时进行新增网站操作。 主体是在华为云备案的 如果主体信息需要修改,请您先提交变更备案,待审核完成后再提交新增网站申请。 主体不是在华为云备案的 请根据各省管局的要求,先变更备案后新增网站,或者先新增网站后变更备案。 以湖北为例,需要先变更备案,审核完成后再提交新增网站申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东管局要求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广西管局要求

    广西管局要求 企业用户 主体信息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人。 归属地严格要求本地。 广西政府机关备案要求域名后缀非必要为.gov.cn。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广西企业备案 要在网站信息栏备注网站的用途。 不同前缀的域名一起备案,需要按不同网站提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上海管局要求

    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与原ICP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才可接入。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ICP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认领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江苏管局要求

    真实性核验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网站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例如:我叫张三,我为域名XXX.XXX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我承诺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为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承诺人张三,XXXX年XX月XX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浙江管局要求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多久送多久奖励规则

    您提交备案的资源须通过管局审核备案完成,并且是该弹性云服务器提供服务的第一个通过管局审核的资源,备案类型须为新增备案、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和新增接入。 资源不备案、中途放弃备案等未备案完成的不能参与该备案奖励。 在备案过程中,您的弹性云服务器如服务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提前退订服务等),或服务期届满到期不续费,无法享受该备案奖励。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时域名填写注意事项

    APP备案域名填写注意事项 APP备案中填写域名字段时,不能出现如www.huaweicloud.com形式的域名,当该字段中出现此类域名时,备案订单会被管局系统自动驳回。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认领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短信核验

    备案短信核验 为了提高网站联系方式准确率,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 验证码发送原则 验证码仅发送至备案信息中填写的主体负责人、网站或APP负责人手机号码中,具体以表1为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