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事件 更多内容
  • 事件登记

    说明:上报过工单的人,输入联系方式后,会自动带出最近一次上报的上报信息。 基本信息: 事件的标题(必填):对事件进行概括形成工单的标题; 事件描述(必填):事件的详细描述; 事件地址(必填):事件发生的地址,可以根据事件的内容手动输入对应的地址,也可以单击地图自动填充对应的地址。第一个编辑框为行政区划选择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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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受理

    事件受理 通过送上下级城运中心、网格员登记的事件、其他事件来源上报的事件、受理审核退会等需要受理员来受理的工单,上报城运后都会在事件受理模块中以列表的形式展示,受理员在此模块受理工单,如下图: 图1 事件受理1 事件受理模块可以通过事件编号、事件标题对记录进行检索,单击展开更多的筛选字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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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核实

    事件核实 在受理员收到各来源的工单后,对事件的具体情况无法确认时,可以将工单送给网格员核实。在事件登记、事件受理中处办方式选择了送核实的事件工单会在事件核实中显示,如下图: 图1 事件核实 事件核实模块的列表显示的是全部的事件工单,受理员可以勾选仅看与我有关只显示由本人登记的事件工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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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暂存

    事件暂存 受理员在事件登记、事件受理中对工单进行暂存操作,该工单就会在事件暂存中显示。 图1 事件暂存 事件处理:单击事件记录后的提交按钮,进入事件的受理编辑页面进行操作;事件受理的操作方式与4.2.2一致。 图2 事件处理 父主题: 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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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管理

    工作台运维事件工单还是新增华为云工单。 图2 新增运维事件 填写工单信息以及提交 解决方案工作台运维事件工单:事件名称(概括问题)、填写事件描述(具体描述事件内容)、事件所属项目和服务、事件等级。点击【提交】后,相应服务的排班人员将会收到事件通知。 图3 新增运维事件 华为云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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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事件

    新增事件 新建事件。用户进入空间的工单管理->选择【事件管理】->点击【新增事件】 图1 新增事件 填写事件信息,点击【确定】。 图2 新建事件 表1 新建事件信息 字段 要求 工单类型 必填。该场景默认选中即可。 事件名称 必填。自定义事件名称。 事件描述 必填。根据描述中预置的标题填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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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格事件

    网格事件 操作场景 应用服务网格支持事件中心,即通过界面提供网格创建、删除;网关创建、删除等重要操作的详细信息。 在ASM 1.0中购买的基础版1.8以及以上版本的网格可以查看网格内事件。 操作步骤 登录应用服务网格控制台,按照网格类型搜索基础版网格。 单击网格右上角的图标,在右侧弹出的页面查看网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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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监控

    事件监控 事件监控简介 查看事件监控数据 创建事件监控的告警通知 事件监控支持的事件说明 父主题: 监控与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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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管理

    事件管理 任务反馈的附件可以在线编辑吗 发送过一条消息,现在内容变了,如何快速通知到之前的那批人 发送通知,选择短信发送至手机,短信是否收费 如何查看访客记录 事件列表事件太多,如何快速查找事件 父主题: 圆桌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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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事件

    发布成功后,在团队页面消息列表中会新增一条事件卡片,单击事件卡片,进入事件详情页查看和处理事件事件详情页展示事件的归属团队和关联团队,个人事件归属于当前用户。 如果在6选择了必达,您可在web端事件详情页下方评论区,单击“回执”查看事件阅读情况。 如果选择“取消”,返回团队页面。 父主题: 创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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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管理

    事件管理 转发事件 分享事件 必达事件 事件推送Welink通知中心 父主题: 消息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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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事件

    转发事件 事件成员可以转发事件给圆桌内非事件成员,同一个事件可被多次转发。 前提条件 在发布事件的高级设置里“允许转发”功能是打开状态。 如果无法修改高级设置里“允许转发”功能开关,说明该事件模板构建者在构建时没有设置选项为“用户自定义”。如需修改“允许转发”功能开关,可联系事件模板构建者修改选项为“用户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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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流

    事件流 构建事件流 预置数据 数据集 父主题: 模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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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藏事件

    收藏事件 针对重要事件可以收藏到个人收藏夹。 操作步骤 登录圆桌。 选择设置入口。 个人设置入口 在左侧栏选择“消息”模块,进入个人“消息”页面。 团队设置入口 在左侧栏选择团队,单击“消息”页签,进入团队“消息”页面。 在左侧消息中选择事件,将鼠标悬停在事件卡片上,事件卡片右上角出现操作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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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发事件

    转发事件 事件成员可以转发事件给圆桌内非事件成员,同一个事件可被多次转发。 前提条件 在发布事件的高级设置里“允许转发”功能是打开状态。 如果无法修改高级设置里“允许转发”功能开关,说明该事件模板构建者在构建时没有设置选项为“用户自定义”。如需修改“允许转发”功能开关,可联系事件模板构建者修改选项为“用户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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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踩事件

    在左侧栏选择团队,单击“消息”页签,进入团队“消息”页面。 在左侧消息中选择事件卡片,单击事件卡片,进入事件详情页。 在右上角单击,给事件点踩。 同一个事件,只能参与点赞或点踩,两种不能同时参与。 父主题: 事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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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事件

    分享事件 支持对外公开以链接的形式分享事件。 前提条件 发布事件的高级设置里“允许分享”功能是打开状态。 如果无法修改高级设置里“允许分享”功能开关,说明该事件模板构建者在构建时没有设置选项为“用户自定义”。如需修改“允许分享”功能开关,可联系事件模板构建者修改选项为“用户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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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支持事件

    路网数字化服务 覆盖《合作式ITS车用通信系统应用层及应用数据交互标准》中306种V2X事件(249种标志标牌及57种交通事件),其中典型交通事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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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管理

    事件管理界面可以开启“事件推送”功能。 事件推送功能默认为关闭状态,开启后可推送北向消息,将下发事件以及编辑、删除下发事件的消息推送至外部消息队列。 事件下发列表: 显示事件名称、事件状态、事件类型、发生地点、优先级、上报时间、结束时间、详情。 事件状态分为未来事件、活动事件、过期时间,按事件状态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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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监控

    事件监控 GaussDB (for MySQL)事件监控简介 查看GaussDB(for MySQL)事件监控数据 创建GaussDB(for MySQL)事件监控的告警通知 GaussDB(for MySQL)事件监控支持的事件说明 父主题: 监控与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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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件监控

    事件监控 事件监控简介 查看事件监控数据 创建事件监控的告警通知 事件监控支持的事件说明 父主题: 监控与告警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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