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备案信息 网站名 更多内容
  • 什么是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如实提供备案信息的要求,并向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宣读和解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相关条款,在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清楚明确相关告知内容后,由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本人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接入服务企业应在本企业备案现场采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FAQ

    APP备案FAQ 什么是APP备案? 哪些APP需要备案? 为什么APP需要备案? APP如何备案? APP备案时间要求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 域名 已经备案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APP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个域名是否可以同时备案网站和AP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 操作场景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或APP并注销备案。若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更,请您提前三十日申请变更备案。 对于已备案网站仅对应一个域名的场景,变更备案期间,已备案的域名可继续访问,不影响网站的正常使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验证备案类型”注意事项

    :可备案 服务器 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 购买云服务器 ,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福建管局要求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关闭无要求(在主体备注栏备注:此网站为内部使用,不对外开放);若开放网站内容需符合单位性质,网站底部需悬挂备案号,且链接工信部官网https://beian.miit.gov.cn。 电子材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无法访问排查思路

    备案审核未通过,则会导致网站访问网站被阻断。 如果您未对网站进行备案,请参考快速完成网站备案提交网站备案审核。 如果您已经提交了备案申请,请参考怎么了解备案进度查看备案审核结果。 如果您的备案已经通过,仍然无法访问网站,请参考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进行处理。 查看网站配置 如果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不合格 网站内容违规 网站内容超范围 网站名称与备案信息不符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网站不再使用 网站内容无法访问 父主题: 备案核查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销备案FAQ

    注销主体:删除该主体在工信部的所有备案信息,包括主体信息和所有网站信息。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删除主体下的某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如主体下有多个互联网信息服务,注销其中某个互联网信息服务后,主体信息及未注销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受影响。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核查未通过,网站被注销怎么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疆管局要求

    名需拆成多个网站进行备案。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主体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一个账号企业主体下,能同时进行多个备案吗

    一个账号企业主体下,能同时进行多个备案吗 一个主体能备案多个网站,如果您有 多个域名 都是给A公司进行备案备案类型都是一样的,那您在填写一个网站信息后“单击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的按钮,添加下一个网站信息,但是只能在同一个账号下进行备案,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正在备案中的订单。 父主题: 账号与实名认证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未备案可以配置解析吗?

    因此,在为域名配置解析前,建议先完成网站备案,否则使用域名访问网站会被阻断。 如果在网站备案前,已经配置了域名解析,则需要先暂停解析,否则无法进行网站备案。 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域的网站 非中国大陆地域的网站,不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因此,可以直接为域名配置解析。 父主题: 公网域名解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准备备案材料

    江苏管局:个人网站大于等于10个网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上海管局:超过5个及以上,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湖南管局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 重庆管局:主体下网站数量超过5个网站,需提供每个网站网站建设方案书及承诺书。 广东管局:个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宁夏管局要求

    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不能变更为个人备案。 新增接入 证件号码、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主办单位名称与原备案信息(工信部备案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步骤五:ICP备案进度及结果查询

    接入商审核为待修改 ICP备案结果 备案申请提交管局系统后,管局审核时长一般为3~20个工作日,管局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您,如您的ICP备案申请被驳回,您可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查看驳回原因排查问题,并根据当地管局的ICP备案规则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ICP备案订单。详情请参见备案驳回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需要放弃备案。 对于没有修改入口的信息,表示系统不支持修改。如需修改,请单击“放弃备案”,并新建备案申请。 状态为“管局审核中”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 备案类型为“取消接入”、“注销网站”、“注销主体”的备案申请无法撤销,只能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限制

    域名 备案使用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必须是通过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 域名注册服务 机构是经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域名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域名需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域名所有人信息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一致。 每个网站只能备案1个域名。 网站备案只针对顶级域名,一个网站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基础信息校验

    认领备案所示。此时,请先执行认领备案,然后再继续履行备案申请。 图3 认领备案 如果系统提示您进行产品验证,说明不需要认领备案,请继续执行。 3. 产品验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需要做什么?

    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需要做什么? 网站负责人在进行真实性核验时,除了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真实性核验,还需执行如下操作: 签署《ICP备案信息真实性责任告知书》及《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录制网站负责人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的视频,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如果主体负责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安徽管局要求

    管局会电话核实情况。 网站信息 域名注册有效期3个月以上。 网站服务内容要勾选其他,备注是个人网站,内容只能和个人相关。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浙江管局要求

    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备案。 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域名所有人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所显示的网页标签、网站标题、网站 LOG O等信息,需与备案时填写的网站名称保持一致。 电子材料 域名证书。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