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7-31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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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复议申请

如果座席对质检结果存在异议,申请复议以后可以进入复议审核阶段。拥有复议审核权限的质检员,可以处理复议申请。

前提条件

若需要质检员审核复议后,系统自动发送通知(包括站内信、短信、邮件)给座席,请参考操作步骤(复议申请通知)开启,否则可忽略此前提条件。

操作步骤

  1. 选择质检 > 复议管理
  2. 根据选择不同的查询条件,单击“查询”,获得复议查询结果,单击“重置”置空已有查询条件。

    图1 复议管理

  3. 单击“操作”中的“详情”查看质检结果详情,如果状态为“已通过”或“未通过”,则只能查看结果;如果状态为“待复议”,单击“详情”可以审核复议申请:

    图2 复议审核

  4. 单击“驳回”,填写“复议审核理由”驳回复议申请,人工质检结果维持不变;修改质检项分数或质检小结,单击“提交”,填写“复议审核理由”通过复议审核,更新该记录人工质检结果。

    图3 填写复议审核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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