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备案信息已被变更 更多内容
  • 备案短信核验

    新增APP主体无变更时,无需短信验证。 变更备案 仅主体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仅网站变更: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仅APP变更:APP负责人手机号 主体和网站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主体和APP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APP负责人手机号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山东管局要求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浙江管局要求

    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父主题: 华东各省管局要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下载并打印广东管局电子化核验承诺书《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单位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 个人备案下载地址:广东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 根据图1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单位)、图2 示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个人)示例,填写《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贵州管局要求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工信部中已存在备案记录

    件号码也有变更。 修改措施: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未更换:请您放弃当前备案,使用之前备案时的证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如果您之前的证件已更换为新证件且证件号码已变更:请先提交变更备案,修改您之前备案成功的主体证件信息为新证件的信息,完成后再提交新的备案申请。 父主题: 备案审核驳回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果服务器原来使用的IPv4地址,后续有计划使用IPv6地址,地址变为IPv6后,是否需要变更备案呢

    如果 服务器 原来使用的IPv4地址,后续有计划使用IPv6地址,地址变为IPv6后,是否需要变更备案呢 建议您进行变更备案,更新IP信息变更备案期间不影响网站的正常访问。 变更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使用APP变更备案或使用PC变更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选择备案填写信息中的“地域”

    如何选择备案填写信息中的“地域” 对于个人备案,请根据您的身份证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选择备案提交的地域。是否允许跨省备案,需以各地管局要求为准。 对于单位备案,请根据主体证件签发地(如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备案提交的地域。不能选择非企业主体证件签发地的省份。 父主题: 系统填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产品介绍

    订单,您可点击左侧菜单【我的备案】进行查看” 图4 提示信息 关闭:具备备案权限的子账号默认与主账号具备同等的备案权限(已存在的关联数据不会清除) 主账号和子用户权限相同,所有备案信息都可操作 子用户新增的备案(首次备案、新增接入、新增互联网、变更备案)不受开关影响 启用: 子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限制

    的IP地址。 域名 备案使用的域名对应的顶级域必须是通过工信部批复的顶级域。 域名注册服务 机构是经工信部批复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 域名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域名需完成域名实名信息认证。 域名所有人信息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一致。 每个网站只能备案1个域名。 网站备案只针对顶级域名,一个网站只能备案一个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APP名称。 判断是否需要“认领备案”。 如果系统检测到您填写的域名和主体信息已在“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备案过,将提示您认领备案。 在其他接入商处进行迁移网站或跨省变更操作后,需进行认领备案。 如图 认领备案所示。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认领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对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企业备案

    核通过后,在智能信息服务号认证企业信息时与智能信息共有的信息,无需重复上传。 智能信息 KooMessage 控制台的左侧导航中,单击“企业管理 > 企业备案”,进入“企业备案管理”界面。 在“智能信息”区域,单击“填写发送任务备案信息”或“填写生成短链备案信息”。 根据需要,上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基础

    备案基础 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域名实名认证后多久可以备案 可以不做域名备案备案必须安装华为云APP吗 如何联系华为云备案团队 备案支持API方式吗 二级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中文域名是否支持备案 没有购买云产品能否备案 只有域名能否备案 服务器在华为云,域名不在华为云,是否可以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跨省备案

    跨省备案 驳回原因: 跨省备案备案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非备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证件。 修改措施: 根据您的备案主体信息进行备案,企业参考证件地址;个人参考填写通讯地址,个人跨省请参考当地管局规则限制。 企业备案:不可以跨省备案。请修改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使其与主办单位证件住所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短信核验

    新增APP主体无变更时,无需短信验证。 变更备案 仅主体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 仅网站变更: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仅APP变更:APP负责人手机号 主体和网站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网站负责人手机号 主体和APP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号、APP负责人手机号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证件号码重复

    在各地区管局ICP备案规则中查看备案所在省份的管局规则,如管局允许授权其他人作为互联网信息负责人,您可下载并提供对应的授权书,。然后登录华为云ICP备案管理系统先放弃当前提交的备案订单,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联系原备案对应的备案服务商,通过变更备案修改原备案信息中的互联网信息负责人,再回到华为云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辽宁管局要求

    批。 变更备案 个人变企业:个人如果是法人可以变更为企业。 企业变企业:企业不能直接变企业,除非有变更函。 辽宁空壳可以新增网站。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需填写两个联系方式,归属地必须是同省的。 个人备案对于是否是本省的身份证没有要求。 网站信息 个人支持跨省提交备案。网站服务内容选其他。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陕西管局要求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不能变更主体,如营业执照变更请提供变更证明。 单位名称变更时,需要上传变更通知书在营业执照处,变更通知书可以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支持网站迁移,不支持变更主体。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备案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如无法提供居住证,可以提供学生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北京管局要求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变更时涉及到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需上传工商更名函。 不支持网站迁移(支持迁出)。 企业不支持跨省备案。 主办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除新增接入,变更主体,其余网站名称需要跟单位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驳回原因: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在华为云操作备案过程中,备案网站已被注销。 修改措施: 网站被注销后,请您检查主体下是否还存在其他网站。 如果主体下还存在其他网站,您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平台进行新增网站。具体操作请参见新增网站流程 如果主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