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备案服务号申请 更多内容
  • 创建服务号

    创建服务 前提条件 智能信息服务的企业备案已审核通过。 操作步骤 在左侧导航中,单击“智能信息服务 > 服务资料管理”。 在界面右上角,单击“创建服务”。 配置服务信息。 配置服务基本资料,配置说明见表1,完成后,单击“下一步”。 表1 服务资料配置说明 参数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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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服务内容目录

    备案服务内容目录 网站备案服务内容目录 APP备案服务内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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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短信核验

    仅主体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 仅网站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手机 仅APP变更: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主体和网站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主体和APP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手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若变更手机号码,需同时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短信核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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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接入服务

    申请接入服务 功能介绍 申请接入服务,此接口已不推荐使用,推荐使用创建服务接入客户端的方式。 调试 您可以在 API Explorer 中调试该接口,支持自动认证鉴权。API Explorer可以自动生成SDK代码示例,并提供SDK代码示例调试功能。 URI POST /v1/{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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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2)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审核哪些内容 您提交的备案申请会先在接入商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接入商提交管局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表2 备案审核项 审核项 要求 服务器 使用中国大陆节点的华为云服务器,具体要求请参见准备可备案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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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域名 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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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信息服务号

    智能信息服务 前提条件 操作流程 智能信息服务认证企业信息 创建服务 创建通道号 服务绑定通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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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服务号信息

    更新服务信息 功能介绍 支持用户更新服务信息。 URI POST /v1/aim-sa/pubs/{pub_id} 表1 路径参数 参数 是否必选 参数类型 描述 pub_id 是 String 服务ID。 请求参数 表2 请求Header参数 参数 是否必选 参数类型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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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五:备案网站

    步骤五:备案网站 根据工信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令)和工信部令第3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网站不能开通访问。因此,为了保证网站能够正常访问,需要在注册域名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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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备案

    ,且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能正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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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信息服务号

    智能信息服务 服务资料管理 通道号管理 短消息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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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号资料管理

    服务资料管理 创建服务 父主题: 智能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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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信息服务号

    在品牌认证及展示区域,点击Logo跳转到服务主页不收费,点击Logo旁边的电话、短信按钮等不收费。 服务主页上服务营销菜单按照点击次数PV收费,其他主页内容包括客服通道、快应用入口等点击均不收费。 产品 定价 具体价格详情,请参见:价格详情与价格计算器。 计费示例 用户当月购买智能信息服务套餐包10万次(点击次数),点击菜单次数为15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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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CP备案后,还需要做什么

    工信部备案系统中的备案编号一致。 网站首页底部标明的网站备案已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系统网址,且链接的工信部系统网址正确。 除广东省网站是标明主体备案,其他省份网站首页底部应标明网站备案(例如:京ICP备****-1),不可以标明主体备案(例如:京ICP备****)。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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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性ICP许可证办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需办理ICP/APP备案,如涉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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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流程

    ICP备案成功后,您可以开通开通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便正常访问。例如:如果您使用了E CS 实例,可以将ECS实例的公网IP地址加入域名进行解析后,通过域名访问该网站。具体操作,请参见添加解析记录。 添加ICP备案及版权所有 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底部悬挂备案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以便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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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迁移备案

    如果新主体已在华为云备案,请选择“选择已在华为云备案的主体”,并输入主体备案或主体单位名称,按。 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进行搜索,显示新主体信息。 请输入主体备案或主体单位名称。如果输入目标主体的华为云注册账号,系统无法匹配到您的主体单位信息。 如果新主体未在工信部备案过或者已在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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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备案

    填写工信部备案号,您可设置字体样式,或选择默认。 单击“确定”。 图4 添加工信部备案 网站底部工信部备案已成功添加。 图5 网站底部添加备案 父主题: 网站上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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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性备案

    经营性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292)指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经营性、非经营性;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即所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都需办理ICP/APP备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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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信息服务号

    设置了一级菜单,一级菜单直接跳转到H5、快应用、APP、拨打电话等点击行为按照点击次数PV收费。 在品牌认证及展示区域,点击Logo跳转到服务主页不收费,点击Logo旁边的电话、短信按钮等不收费。 服务主页上服务营销菜单按照点击次数PV收费,其他包括客服通道、快应用入口等点击均不收费。 具体价格详情,请参见:价格详情和价格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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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智能信息服务号

    。 多维度数据支持及分析,提升运营效果。 特点 智能信息服务认证,将企业传统短信触达升级为可信赖、便捷化的品牌营销阵地。 图2 智能信息服务认证 智能信息服务下挂按钮,由精准触达升级为精准营销。 图3 智能信息服务下挂按钮 父主题: 功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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