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0 GMT+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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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Data+

Data+已下线,如果需要使用数据处理服务,可使用数据工坊 DWR。

详情请参见数据工坊 DWR

操作场景

当需要使用OBS提供的Data+服务对OBS内存储的数据,自动进行多项复杂任务(如解析、转码、截图等)处理时,可按照本节指导进行配置。

  1. 您需要先创建工作流,工作流可以自定义任务处理流程。
  2. 再为工作流创建事件触发器,事件触发器为工作流设置执行条件,指定桶内什么数据在执行某类操作后开始执行工作流。

    您可以新建事件触发器,也可以从同区域的其他桶复制已有事件触发器。

约束与限制

请参见Data+

创建工作流

  1. 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2.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中“Data+ > 工作流”,进入“工作流”页面。第一次进入时需要进行“统一授权”。
  4. 单击界面右上角的“创建工作流”,进入“工作流编排”页面。
  5. 将左侧预置的模板或自定义的函数拖拽至编排区域,同时在右侧属性面板配置基本属性和动态参数,配置完成后图标将由白色填充变为蓝色填充。

    各预置模板及自定义函数的参数配置说明,请参见预置模板参数说明

    使用视频解析、抽帧截图、媒资转码等模板需要先在MPC中开启桶授权,详情请参见权限说明

  6. 鼠标单击各流程图标下方的小圆圈并长按拖拽,将工作流完整串联起来。

    当前仅支持串行工作流。

    图1 串联后的完整工作流

  7. 单击右上角的“保存”。
  8. 在弹框中输入“工作流名称”并单击“确定”。

    创建完成的所有同区域工作流,都将在工作流列表展示。工作流创建完成后,还需要创建事件触发器,或通过API触发,工作流才能工作。

创建事件触发器

  1. 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2.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3. 在左侧导航栏选中“Data+ > 事件触发器”,进入“事件触发器”页面。
  4. 单击列表左上方的“创建”,弹出“创建事件触发器”对话框。

    也可以在工作流列表,单击待关联工作流操作列的“创建事件触发器”,此方式无法更改关联工作流。

    图2 创建事件触发器

  5. 配置事件触发器参数。

    表1 事件触发器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触发器名称

    事件触发器的名称,用户自定义。同一桶内的触发器名称不允许重复。

    关联工作流

    满足该事件触发器条件时,自动执行的工作流。

    可选择已有工作流或创建新的工作流,一个事件触发器只能关联一个工作流。

    事件源存储桶

    事件发生的源桶,即事件在该桶中发生时,触发关联工作流。

    该参数不支持修改,默认为创建事件触发器的桶。

    事件源类型

    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事件源类型。目前,OBS支持以下事件源类型:

    • ObjectCreated:表示所有创建对象的操作,包含Put、Post、Copy对象以及合并段。
    • Put:使用Put方法上传对象。
    • Post:使用Post方法上传对象。
    • Copy:使用Copy方法复制对象。
    • CompleteMultipartUpload:表示合并分段任务。
    • ObjectRemoved:表示删除对象。
    • Delete: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
    • DeleteMarkerCreated:不指定对象版本号删除对象。

    多个事件源类型可以作用于同一个目标对象,例如:同时选择“事件源类型”复选框中的PutCopyDelete等方法作用于某目标对象,则用户往该桶中上传、复制、删除符合前后缀规则的目标对象时,均会使触发器生效。ObjectCreated包含了PutPostCopyCompleteMultipartUpload,如果选择了ObjectCreated,则不能再选择PutPostCopyCompleteMultipartUpload。同理如果选择了ObjectRemoved,则不能再选择DeleteDeleteMarkerCreated

    前缀

    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对象前缀。

    说明:

    当前缀和后缀都不配置时,事件触发器将作用于桶中所有对象。

    后缀

    使事件触发器生效的对象后缀。

    说明:
    • 文件夹是以“/”结尾的,“/”前的字符为文件夹名称。如果要对文件夹进行后缀匹配,后缀必须以“/”结尾。
    • 当前缀和后缀都不配置时,事件触发器将作用于桶中所有对象。

  6. 单击“确定”,完成事件触发器创建。

    当满足事件触发器规则的条件满足时,将自动执行关联工作流定义的任务。

复制事件触发器

  1. 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2.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3. 单击“确定”。
  4. 在左侧导航栏选中“Data+ > 事件触发器”,进入“事件触发器”页面。
  5. 单击“复制”。
  6. 选择复制源,即事件触发器所在的源桶。

    • 从源桶复制事件触发器的操作为增量复制,不会删除当前桶已存在的事件触发器,与已存在的事件触发器冲突的规则不会复制。
    • 源桶和目标桶的桶版本号都必须是3.0。
    • 源桶和目标桶必须在同一区域。
    • 您可以按需移除不需要复制的事件触发器。
    • 单桶事件触发器上限为10条,如果已有触发器+复制触发器的数量超过上限,将会复制失败,请先删除多余触发器再进行复制。

  7. 单击“确定”,将源桶的事件触发器复制到当前桶。

相关操作

除了通过事件触发器触发工作流外,还可以通过API触发,实现单个对象粒度的复杂任务处理,可以指定某个对象立即执行某个特定的工作流。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