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场景
用户拒绝了其他用户基于项目ID共享的镜像后,如果再需要使用该共享镜像,可以将该共享镜像从自己的已拒绝镜像的列表中重新接受。
前提条件
- 已拒绝其他用户基于项目ID共享的镜像。
- 其它用户未取消共享该镜像。
操作步骤
- 登录IMS控制台。
- 登录管理控制台。
- 选择“计算 > 镜像服务”。
进入镜像服务页面。
- 单击“共享镜像”页签进入镜像列表页面。
图1 共享镜像
- 单击“已拒绝镜像”,弹出“已拒绝镜像”列表。
- 选择需要再次接受的镜像,单击“再次接受”。完成已拒绝共享镜像的重新接受。
- 在“共享镜像”的镜像列表中可以查看步骤4中重新接受的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