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网站备案初审 更多内容
  • 季度付款申请

    以下情况不可申请付款: 本季度内仍有部分月份可申请激励,可先提交激励申请,并在初审结束后申请付款;若不想继续申请本季度内其他月份的激励,可于下个季度1号发起付款申请; 本季度内有部分月度激励仍在初审中; 本季度内申请的月度激励都未初审通过。 操作步骤: 使用合作伙伴账号登录华为云。 单击页面右上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收到网站备案号悬挂问题整改通知如何处理? 如您的网站对外访问,需在网站首页底部中央位置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广东省请悬挂主体备案号),并跳转至工信部官网(beian.miit.gov.cn),如图所示。请您按照通知的整改时效完成网站备案号悬挂及链接问题的整改。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邮件形式通知,请务必留意查收。如初审通过,您需要按通知指导发送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确认信息至华为云。 收到您的注销网互联网信息服务确认后,将为您提交注销申请至管局审核。 注销成功后,工信部备案信息查询系统查无该网站备案信息。 短信核验: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商标局商标公告

    商标局商标公告 商标审查通过后进入初审公告,在初审公告期间无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即注册成功。若在初审公告期间有他人提出商标异议,您可进行商标异议申请。一般时间为3个月左右。 如公告期内,无人发起商标异议申请,则商标审核通过。商标局将向华为云核发《商标注册证》。 如公告期内,有人发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项目详情

    注员、审核员(初审员/终审员)的任务累计完成情况。标注平台从帧数、标注框或对象三个维度统计累计提交任务数、累计工作时长、累计确认数、平均耗时五个指标,衡量标注员、审核员(初审员/终审员)的任务完成情况。 人员详情模块的展示根据项目任务流程有所裁剪。(标注员统计、初审员统计、终审员统计)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步骤五:备案网站

    要在注册 域名 以及搭建网站后,及时提交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 服务器部署 在华为云,则可以通过华为云提交网站备案申请,详细内容请参见快速完成网站备案。 如果您的网站 服务器 部署在第三方云平台,则无法通过华为云提交备案申请,请到对应的云平台进行网站备案。 部分管局要求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不同状态的备案订单,修改备案申请的操作不同,具体如下: 暂未提交初审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已提交接入商初审,暂未提交至管局审核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需先撤销备案,然后再参见本节内容进行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商标智能注册流程

    流程说明: 提交材料 首先您需要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信息、提供相应材料并完成下单。 材料初审 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内提交的材料,服务商会在1-3个工作日内对商标智能注册订单中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初审通过,则会进入递交商标局环节。 如果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存在问题,订单会提示已被服务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未悬挂备案号或备案号未链接至工信部 整改通知一: 网站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网站。 可能原因: 悬挂的备案号未链接工信部。 整改建议: 请悬挂正确的网站备案号。悬挂的备案号需链接至工信部网址:beian.miit.gov.cn 整改通知二: 已备案网站底部未悬挂或悬挂错误的网站备案号。 可能原因: 网站底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APP备案预计审核时间以及进度查询 通过华为云提交App备案申请后,华为云初审时间一般为1~2个工作日,初审完成后将转交给管局进行终审,各省管局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通过,向其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备案系统公布备案信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改备案申请/资料

    不同状态的备案订单,修改备案申请的操作不同,具体如下: 暂未提交初审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已提交接入商初审,暂未提交至管局审核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需先撤销备案,然后再参见本节内容进行修改。 初审驳回/管局驳回的备案订单 如需修改订单中填写的备案信息、资料,请参见本节内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季度付款申请

    以下情况不可申请付款: 本季度内仍有部分月份可申请激励,可先提交激励申请,并在初审结束后申请付款;若您不想继续申请本季度内其他月份的激励,可于下个季度1号发起付款申请; 本季度内有部分月度激励仍在初审中; 本季度内申请的月度激励都未初审通过; 本季度内激励总金额为0。 前提条件 专职人员激励(FH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未备案可以配置解析吗?

    。 因此,在为域名配置解析前,建议先完成网站备案,否则使用域名访问网站会被阻断。 如果在网站备案前,已经配置了域名解析,则需要先暂停解析,否则无法进行网站备案。 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域的网站 非中国大陆地域的网站,不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因此,可以直接为域名配置解析。 父主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初审会联系备案主体人和网站或APP负责人吗?

    备案初审会联系备案主体人和网站或APP负责人吗? 会,请您在备案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什么是ICP备案?

    什么是ICP备案?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网站备案+域名备案=ICP备案,现在一般说的网站备案和域名备案泛指ICP备案。您可以在工信部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确认您的域名是否完成了备案。 父主题: 域名管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有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新增接入的网站,如原已备案信息资源有效,网站可正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收到域名过期通知如何处理?

    收到域名过期通知如何处理? 请您按照通知的整改时效完成域名的续费或备案注销。 如该域名不再继续使用,您可提交注销网站备案。 如域名需继续使用,请您尽快完成域名续费。 注销网站备案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使用APP注销网站或使用PC注销网站。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收到商标局返回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书,是否需要处理?

    如您认可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则无需进行任何处理,商标局会将商标申请通过的部分小项自动分割后进入初审公告,未通过部分将被商标局驳回。 示例:商标局会将商标申请中的酒精酒、黑啤酒小项将进入初审公告,例如鸡尾酒小项将被商标局驳回。 如您不认可商标局的部分驳回决定,您可向商标局发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退订商标智能注册

    操作场景 如果您需要退订商标智能注册,请参考本章节操作。 前提条件 商标智能注册产品下单后,如果服务商初审材料未完成,支持退订,其余状态均无法退订。 商标智能注册产品下单后,如果服务商初审材料已完成,当且仅当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时,支持退订,其余状态均无法退订。 操作步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购买商标智能注册,服务商收到材料后多久会审核及申报至商标局?

    购买商标智能注册,服务商收到材料后多久会审核及申报至商标局? 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交的材料,服务商会在1-3个工作日内对商标智能注册订单中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如果初审通过,服务商会递交至商标局,商标局接收商标注册材料,将在1个工作日后下发回执单。 如果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存在问题,订单会被服务商驳回,在订单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什么是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

    为深入推进网络实名,切实提高江苏省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严厉打击冒用他人信息进行网站备案的行为,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决定在坚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