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网站备案表 更多内容
  • 迁移备案

    提示填写主体信息。 1 主办单位信息参数说明 参数 说明 地域 请根据主体证件签发地(如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地),选择备案提交的地域。不能选择非企业主体证件签发地的省份。 主办单位性质 请按照实际单位性质进行选择。 如:企业法定代人请选择“企业”,事业法定代人请选择“事业单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域名 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如果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则在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还需要进行网站备案。 备案时,要求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您可以通过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使其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什么是APP备案?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APP已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APP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重庆管局要求

    服务负责人信息相同)。 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法定代人需提供法定代人授权书。 网站名称不能含有英文或者使用英文。 域名所有者必须与备案主体一致。 域名有效期一定要在三个月以上。 多个域名 即使指向同一个网站也要分开网站备案(一个域名对应一个网站)。 如果公司超出35个网站以上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方案概述

    。 使用中国大陆节点 服务器部署 的Web网站,您需要注册域名,并在开通网站前按照工信部要求办理网站备案,以确保您的网站可以通过域名正常访问。华为云支持一站式完成域名注册、实名认证、网站备案和网站解析等操作,详细操作请参考 域名注册服务 Domains流程指引。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 域名注册服务与周边服务的依赖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示意图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如1所示。 1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 服务名称 域名注册服务与其他服务的关系 主要交互功能 企业门户 无需代码,快速拖拽搭建网站。 搭建网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

    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图1 联网备案登录 违规处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视频要求

    诵读《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承诺书》,并录制为视频。视频内容如下: 我叫 xxx(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我为域名 xxxx 办理网站备案手续。 我承诺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为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 承诺人 xxx(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视频帮助

    02:37 网站无法访问怎么办? 域名注册 Domains 介绍域名无法访问的排查思路 02:00 注册完域名能直接访问吗 网站备案 ICP 介绍华为云网站备案 01:46 一分钟鉴别: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最佳实践 弹性云服务器 E CS 介绍怎样配置多个用户同时登录 服务器 07:17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约束与限制

    约束与限制 为保证您的Flexus容器正常运行,在使用前,请务必阅读以下使用限制和使用须知。 Flexus容器使用限制 1 Flexus容器使用限制 限制项 限制说明 容器镜像 容器镜像是一种区域性资源,Flexus容器仅支持使用同区域的私有镜像。 Flexus容器为X86架构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如何使用自有域名登录企业邮箱

    注意: (1) 当前仅支持使用自有域名登录 企业邮箱 成员端,不支持管理端。 (2) 使用自有域名登录的前提是域名需要备案,如您未备案,请参见《网站备案用户指南》 配置流程: 如果您的域名为华为云域名,请登录华为云域名管理台,选择您的域名,点击管理解析按钮进入域名解析页面。如果您的域名为其他服务商域名,请登录对应域名管理台。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原因四:没有配置网站解析。 备案成功后,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备案接入商的服务器,配置网站解析。如果您的网站备案接入商是华为云,则网站解析操作如下: 在华为云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在第三方注册域名的用户,单击这里配置网站解析。 其他异常情况:请提交工单进行咨询。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多域名如何提交备案

    资料”。 操作方法二: 如果订单已经提交初审,可以先“撤销订单-查看备案信息-互联信息-继续添加互联网信息” 图2 继续添加互联网信息 网站备案的域名个数限制优先以管局规定为准。部分管局要求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域名(如湖南、湖北),该域名备案通过后,可继续提交其他域名的备案申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提示“用于备案的资源已达最大使用次数”怎么办

    云产品已经用于其他网站或APP成功备案,且备案次数已达上限,不可以再用于其他网站备案。请更换其他未达到上限的云资源或资源生成的授权码进行备案。 如果资源不足,请重新购买。目前可用于华为云备案的资源有: 1 支持ICP备案的 云服务器 及网站或APP数量 云服务器类型 购买要求 购买链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为Flexus L实例添加域名

    详见流程指引。 如未备案域名,请在华为云备案中心备案此域名(免费),具体操作详见快速完成网站备案。 添加域名 登录Flexus应用服务器 L实例 控制台,单击资源卡片,进入资源页面。 在左侧列中选择“云主机 VM”,单击云主机名称,进入云主机详情页面。 选择“域名”页签,单击“添加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江苏管局要求

    上传至备案系统。例如:我叫张三,我为域名XXX.XXX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我承诺提供的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为备案信息真实性负责。承诺人张三,XXXX年XX月XX日。 如果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不是单位法人代,还需提供《主体负责人法人授权书》、《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法人授权书》,并上传至备案系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使用华为云OBS

    com)解析至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需要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备案申请。 图1 OBS托管静态网站 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以图1为例,介绍网站域名、OBS桶域名是否需要备案。 1 网站域名和OBS桶域名备案一览 域名 应用场景 示例 是否需要备案 网站域名 该域名解析至中国大陆节点服务器,用于访问网站使用。 www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没有购买云产品能否备案

    只有购买了 华为云产品 资源(如有确定的“包年/包月”弹性云服务器、弹性公网IP),华为云才是您的接入商,才可以代操作申请网站备案。 您可以购买如下任一产品,用于ICP备案使用: 1 支持ICP备案的云服务器及网站或APP数量 云服务器类型 购买要求 购买链接 是否可生成备案授权码 最多可备案数量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入门指引

    在使用企业门户前,您需要先注册华为帐号,开通华为云并完成实名认证。 建站规格 根据您的建站需求,可选择适合您的建站产品规格,请参见1 建站规格。 1 建站版本 产品 模板建站 定制建站 版本 多终端自适应版 多终端独立版 客户服务包 规格 入门版、标准版、推广版、企业版。 入门版、标准版、营销版、企业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客户服务包

    如网站不可行,请提交修改建议。 图6 页面搭建 语言翻译。如果需要多种语言展示网站,请确认并选择翻译语种。各版本支持的翻译语言如3所示: 图7 选择语言翻译服务 3 客户服务包支持语言翻译语种 翻译语种 专业版 企业版 繁体中文 √ √ 英文 √ √ 日文 × √ 韩文 × √ 老挝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

    若需再次使用,需要重新申请ICP备案。 如您需要注销多域名网站中的部分域名,请勿单击“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应选择变更网站后,在网站域名列中删除不使用的域名并重新提交审核。 只有在华为云备案过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才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互联网信息服务”,未在华为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