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域名备案名称 更多内容
  •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表1 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的区别 - 域名 备案提交所需身份证件 网站内容 个人备案 个人持有的域名域名注册信息是个人信息,需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认证,如个人身份证。 备案申请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网站或AP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FAQ

    APP备案FAQ 什么是APP备案? 哪些APP需要备案? 为什么APP需要备案? APP如何备案? APP备案时间要求 已在使用的APP是否需要补充备案域名已经备案了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APP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个域名是否可以同时备案网站和AP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认领备案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是华为云DNS,可以通过“暂停解析”停止域名解析。 如果您的域名使用的非华为云DNS,需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停止域名解析。 备案结束后,重新启用域名解析即可。 APP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APP名称。 系统将根据填写的域名、证件等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同一个备案号里面有多个域名,其中域名不续费过期后会对备案号有影响吗? 会有影响。 对于已备案网站对应多个域名的场景,其中一个域名过期未续费,后期也不想续费,域名过期之后可能会被抢注。如出现网站内容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到会要求取消在华为云的接入;如域名没有在其他接入商备案,就会被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什么是域名注册服务?

    ww.域名访问您的网站了。 完成上述操作后,在Web浏览器输入域名即可访问网站。 域名注册、解析和备案的关系 必须完成域名注册后,才能为域名配置解析记录。 域名注册商和DNS服务商可以不一致,域名的DNS服务器设置决定了为域名提供解析的DNS服务商。 通过华为云注册域名,默认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安备案查询

    网安备案查询 根据网站域名查询对应的公安网安备案信息,包含“查询备案信息”一个执行动作。 连接参数 网安备案查询连接器使用APIkey认证,创建网安备案查询连接时连接参数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连接参数说明 名称 必填 说明 示例值/默认值 连接名称 是 设置连接名称。 网安备案查询的连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如选择E CS ,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政府网站备案

    cn”的政府网站域名备案备案流程与通用网站域名备案流程一致,首次备案请参见“首次备案”。 提交备案申请时,请特别注意如下参数的选择: 表5 政府网站域名备案 分类 参数 设置 验证备案类型 主办单位性质 选择“政府机关”。 域名 域名格式:www.***.gov.cn或□□□.***.gov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变更备案

    主办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备案请填写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上的姓名。 即主体信息,备案的主体信息应与域名持有者信息保持一致。 个人备案备案负责人信息与域名注册人实名认证信息需保持一致,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单位备案备案主体信息(主办单位名称或主体负责人)与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者)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我的备案页面没有“新增备案”功能,如何新增备案? 如果您已提交备案订单,需要撤销备案订单,请单击“放弃备案”,重新提交注销主体,注销主体成功后可新增备案。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资源类型:请选择需要备案的对应云服务 如选择ECS,需为包周期且不小于3个月。备案资源请参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APP备案请选择APP。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访问

    。 配置域名 为应用添加域名访问时,必须确保您配置的域名已在域名服务商完成注册备案,否则域名可能无法访问。 若您已有经过注册备案域名,请直接至3创建公网域名解析。 若您尚未注册域名,请先购买公网域名,并按照页面提示流程完成域名备案、解析和相关配置。域名注册备案流程如下。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实名认证后多久可以备案

    域名实名认证后多久可以备案 域名实名认证信息同步至管局需要3~5个工作日,为避免管局驳回,建议实名认证成功满3个工作日后再提交备案订单至管局审核。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考: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可备案服务器资源 如使用备案授权码,请到“授权码管理”中申请。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 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 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的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图2 放弃备案 放弃后,备案订单被移出至“历史备案订单”中,不能恢复。如需备案,需要重新创建订单并提交备案申请。 查看“历史备案订单”中保存的备案,操作如下: 在PC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历史备案订单”。 图3 备案管理 在“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在华为云)

    及使用“备案授权码”,具体请参考如何获取及使用“备案授权码”。 按需购买云服务器,暂不支持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类型:网站备案请选择网站,APP备案请选择APP。 域名/APP名称: 网站备案请填写需备案域名,格式如huaweicloud.com。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请先前往域名的DNS服务商处关闭解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北京管局要求

    网站信息 备案域名前缀不能带有“中国”、“国家”。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网站名称可以是全英文的,但是不能是域名。 网站名称需要用公司名称或者简称。 若IP作为域名备案,“网站IP”字段需填写一致的IP,不能填写其他IP。示例参考:域名字段填写的IP为:1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