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云

面向未来的智能世界,数字化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数字化成功的关键是以云原生的思维践行云原生,全数字化、全云化、AI驱动,一切皆服务。

华为云将持续创新,携手客户、合作伙伴和开发者,致力于让云无处不在,让智能无所不及,共建智能世界云底座。

 
 

    华为云接入备案 更多内容
  • 我需要在华为云备案吗

    器,华为云才能成为您的接入商,免费为您提供备案服务。 我的 服务器 华为云 域名 是其他云厂商的,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吗? 可以,根据规定您需要在您选择的服务器提供商处进行网站备案,即如果您的服务器是在华为云购买,则需要在华为云进行备案。 我在“其他云”已经备案过,现在转到华为云,为什么网站不能访问?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什么是ICP备案

    如果您没有提交过ICP备案,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提交备案相关资料,办理ICP备案。 如果您已在其他接入商(即服务器提供商)处完成ICP备案并获取备案号,需要将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购买的中国大陆服务器,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管理系统,办理接入备案。 图1 阻断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准入标准

    实名认证:您可以登录华为云官网,根据提示信息完成个人或企业账号实名认证,详细操作请参见实名认证。 备案域名:自有域名需要在工信部完成备案,您可以在华为云备案中心完成。备案时长大概需要几个工作日,建议您提前进行备案,待能在工信部备案查询网站上查询到您的备案域名后,再到直播控制台添加已备案的域名。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必须在APP端完成真实性核验吗

    不支持:“真实性核验”操作。需在APP端/手机扫码操作。 新增接入 √ 新增备案(原备案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 √ 其中,√表示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接入CDN的加速域名和源站域名需要备案吗?

    接入CDN的加速域名和源站域名需要备案吗? 添加中国大陆、全球服务范围内的加速域名,必须要在工信部备案才能接入CDN。 中国大陆境外服务范围的加速域名不要求备案。 源站域名不要求备案,但需在公网能正常解析(建议在工信部做好备案)。 如果域名已经有备案号,可以直接接入CDN使用,不要求一定在华为云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更改备案信息,需要在华为云和第三方服务商处都做变更吗?

    更改备案信息,需要在华为云和第三方服务商处都做变更吗? 如果两个接入商都有备案信息,只需要在一家接入商进行变更,信息会同步到另一家接入商,变更备案期间网站可以正常访问。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 备案是在服务器提供商处提交申请,用户使用华为云大陆节点服务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则需要在华为云提交备案申请。 不同备案类型的备案流程略有区别,图1仅供参考: 图1 备案流程 备案所需时长 ICP备案前您需准备ICP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通过PC端或APP端进行备案信息填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首次备案

    登录华为云APP,在“控制台”中或者在搜索“ICP备案”,单击“ICP备案”,进入备案操作入口。 图2 登录控制台 验证备案类型。 查看备案流程,并单击“开始备案”。 如果存在正在备案中的订单,无法重复提交备案申请。请先根据提示继续完成正在进行中的备案,或放弃备案订单,然后再开始备案。 图3 备案办理流程 在“验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认领备案

    认领备案 操作场景 2018年9月,华为云备案平台做了全新升级,在此时间点之前登录华为云备案平台(简称“原华为云备案系统”)做过备案的用户,如需继续备案(如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变更备案),需先认领备案,将历史备案信息迁移至新系统,然后再提交备案申请。 主体和域名已在原华为云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转移备案

    转移备案 操作场景(PC端) 如果您同时拥有多个华为云账号,系统支持将账号A下已备案完成的主体、网站或APP转移到账号B下。 转移备案对业务没有影响。 图1 转移备案 转移须知 该功能仅支持华为云账号间的备案转移。 转移前、转移后的两个账号(即账号A和账号B),都没有正在备案的订单,否则无法转移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公安备案

    常访问。 公安备案操作指南 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APP)备案成功后,网站开通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下载中心下载《网站备案指引》了解公安备案操作流程,并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申请公安备案时涉及的相关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图1 联网备案登录 违规处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流程

    备案流程 注销备案FAQ 备案短信核验FAQ 认领备案FAQ 已备案信息中存在空壳数据 初审通过后还需做什么 怎样了解备案进度 备案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管局审核需多久 服务器IP改变,备案信息如何处理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新增接入时能否同步变更信息 首次备案提交了,审核期间还能新增备案吗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在工信部备案,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 场景分类 说明 是否需要备案 网站 网站绑定了域名,即通过域名访问的网站 网站未绑定域名,即需通过IP地址进行访问。 需要。 如果域名解析至华为云,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同时,华为云备案平台支持IP备案,而且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第三方服务商有备案的域名,在没有做接入备案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将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上吗

    第三方服务商有备案的域名,在没有做接入备案的前提下,可以直接将域名解析到华为云的服务器上吗 接入备案需要在华为云初审通过才可以进行解析,如果未在华为云备案但已解析在华为云,被排查到网站会被阻断,建议您尽快提交初审,初审工作日为1-2个工作日。 父主题: 备案基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网站备案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域名,可以绑定企业门户的网站吗?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做备案,解析使用华为云 云服务器 ,需要在华为云接入备案接入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使用APP端接入备案或使用PC端接入备案。 企业门户如何在网站页面底部添加备案号 企业门户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注销主体

    如果您需要注销多域名网站中的部分域名,请勿单击“注销备案”,应选择变更网站后,在网站域名列表中删除不使用的域名并重新提交审核。 只有在华为云有成功备案过的互联网信息,才可在华为云备案系统申请“注销主体”,未在华为云备案过的,请联系原接入商或对应省通信管理局。 注销一旦成功则不可逆,请慎重选择。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为什么会收到“取消接入”或“注销通知”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和各通信管理局关于网站或AP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要求,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日起,华为云将对全国各个省份已备案的网站或APP信息开展真实性专项核查工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短信核验

    备案短信核验 操作场景 为了提高网站联系方式准确率,2020年8月17日起,所有省份的用户在提交备案申请(“取消接入备案类型除外)后,还需完成工信部短信核验,备案申请才能进入管局审核。具体流程如下: 初审通过后,华为云备案专员转交备案申请至管局。 华为云发送短信,给备案信息中填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备案场景

    备案场景 通用互联网信息服务场景 政府网站备案 使用华为云OBS 使用华为云CDN 使用华为云WAF 使用华为云DDoS高防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转移备案

    案。 一个华为云账号只能备案一个主体,因此转移后的账号(即账号B)不能有主体信息,否则无法用于转移。 操作步骤 使用华为云账号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图2 登录备案系统 已经有备案主体了,还可以做其他 在“我的ICP备案信息”页面,单击“备案主体信息”栏的“转移备案”。 图3 转移备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迁移备案

    ,迁入信息填写”。 网站迁移成功后,网站的备案信息和资料将从当前备案主体迁出,归属到迁入的备案主体下,请谨慎操作。 根据界面提示,填写网站迁出后的新主体信息。 如果新主体已在华为云备案,请选择“选择已在华为云备案的主体”,并输入主体备案号或主体单位名称,按。 系统会根据您输入的信息进行搜索,显示新主体信息。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