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存储服务 OBS     

对象存储服务(Object Storage Service)是一款稳定、安全、高效、易用的云存储服务,具备标准Restful API接口,可存储任意数量和形式的非结构化数据。

 
 

    对象存储复制对象响应结果 更多内容
  • 识别结果响应

    识别结果响应 服务端在收到客户端发送的连续音频数据后, 当服务端识别出结果后会实时向客户端按句推送识别结果响应消息, 以json字符串形式放置在text message中。 响应消息 表1 响应参数 参数名 参数类型 说明 resp_type String 响应类型。参数值为RESULT,表示识别结果响应。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OBS)

    对象存储(OBS) 对象存储概述 通过静态存储卷使用已有对象存储 通过动态存储卷使用对象存储 设置对象存储挂载参数 对象存储卷挂载设置自定义访问密钥(AK/SK) 父主题: 存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卷

    对象存储卷 云容器实例支持将对象存储卷挂载到容器中。 对象存储服务(OBS)是一个基于对象的海量存储服务,为客户提供海量、安全、高可靠、低成本的数据存储能力。OBS的更多信息,请参见对象存储服务。 使用限制 待挂载的对象存储必须是按需付费,更多信息,请参见请参见对象存储计费。 请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OBS)

    对象存储(OBS) 对象存储概述 通过静态存储卷使用已有对象存储 通过动态存储卷使用对象存储 设置对象存储挂载参数 对象存储卷挂载设置自定义访问密钥(AK/SK) 跨区域使用OBS桶 父主题: 存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卷

    对象存储对象存储卷概述 使用kubectl自动创建对象存储 使用kubectl对接已有对象存储 使用kubectl部署带对象存储卷的无状态工作负载 使用kubectl部署带对象存储卷的有状态工作负载 父主题: 存储管理-Flexvolume(已弃用)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概述

    可自动创建对象存储和对应的PV对象。适用于无可用的底层存储,需要新创建的场景。 计费说明 挂载对象存储类型的存储卷时,通过StorageClass自动创建的对象存储默认创建计费模式为“按需计费”。关于对象存储的价格信息,请参见对象存储计费说明。 如需使用包周期的对象存储,请使用已有的对象存储进行挂载。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概述

    可自动创建对象存储和对应的PV对象。适用于无可用的底层存储,需要新创建的场景。 计费说明 挂载对象存储类型的存储卷时,通过StorageClass自动创建的对象存储默认创建计费模式为“按需计费”。关于对象存储的价格信息,请参见对象存储计费说明。 如需使用包周期的对象存储,请使用已有的对象存储进行挂载。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如果待复制的源对象是归档存储类型,则必须先恢复源对象才能进行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 认证用的ak和sk硬编码到代码中或者明文存储都有很大的安全风险,建议在配置文件或者环境变量中密文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如果包含CopySourceIfUn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atch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NoneMatch并且不符合,抛出异常中HTTP状态码为:412 precon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如果待复制的源对象是归档存储类型,则必须先恢复源对象才能进行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 引入依赖库 require 'vendor/autoload.php'; // 使用源码安装时引入SDK代码库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功能说明 复制对象或按对象名前缀批量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或批量复制时,请确保OBS桶中的源对象不发生变化,否则可能产生复制失败或者数据不一致的问题。 如果被复制对象的存储类型为cold,必须首先恢复被复制对象,否则无法复制成功。 复制时需要有被复制对象的读权限和目标桶的写权限。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如果包含CopySourceIfUn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atch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NoneMatch并且不符合,抛出异常中HTTP状态码为:412 precon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如果待复制的源对象是归档存储类型,则必须先恢复源对象才能进行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 初始化配置参数 ObsConfig config = new ObsConfig(); config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开发过程中,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在github上提交issue,或者在华为云对象存储服务论坛中发帖求助。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上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copy_object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如果待复制的源对象是归档存储类型,则必须先恢复源对象才能进行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 创建ObsClient实例 var obsClient = new ObsClient({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更多运行示例,请参见复制示例。 参数说明: 参数 约束 描述 srcbucket 必选 源桶名。 dstbucket 必选 目标桶名。 dest 可选 复制对象时的目标对象名,或批量复制时目标对象名前缀。 key 复制对象时必选 批量复制时可选 复制对象时的源对象名,或批量复制时源对象名前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为指定桶中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如果包含CopySourceIfUn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atch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ModifiedSince并且不符合,或者包含CopySourceIfNoneMatch并且不符合,抛出异常中HTTP状态码为:412 precond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特性用来为OBS上已经存在的对象创建一个副本。 您可以通过copyObject来复制对象复制对象时,可重新指定新对象的属性和设置对象权限,且支持条件复制。 简单复制 以下代码展示了如何进行简单复制: static OBSClient *client; NSString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复制对象

    t_A复制为目标对象object_B,如果在复制操作之前对象object_B已经存在,复制操作执行之后老对象object_B则会被新复制对象object_B覆盖,复制成功后,只能下载到新的对象object_B,老对象object_B将会被删除。因此在使用copy接口时请确保目标对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对象存储迁移流程

    对象存储迁移流程 您可直接登录管理控制台进行对象存储迁移操作,迁移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对象存储迁移流程 具体说明: 创建源端和目的端的访问密钥(AK/SK)。 源端:参见源端云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资料。 目的端:参见创建访问密钥(AK/SK)。 在对象存储服务中创建用于存放迁移数据的桶。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导入对象存储卷

    在左侧导航树中选择“资源管理 > 存储管理”,选择“对象存储卷”页签,单击“导入”。 在弹出的“导入对象存储”对话框中,从列表里选择要导入的对象存储(dbss-audit-agent-{projectid})。 图2 “导入对象存储”对话框 按表1所示信息选择导入对象存储的集群和命名空间,如图2所示。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