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备份 CBR

云备份(Cloud Backup and Recovery)为云内的云服务器、云硬盘、文件服务,云下文件、VMware虚拟化环境,提供简单易用的备份服务,针对病毒入侵、人为误删除、软硬件故障等场景,可将数据恢复到任意备份点。

价格低至¥0.10/GB/月起

 

    禁止复制共享文件 更多内容
  • 开启禁止更新锁

    开启禁止更新锁 操作场景 在华为云注册或管理的 域名 ,可以免费开启禁止更新锁。开启后,禁止更新域名信息,包括修改域名资料、修改DNS 服务器 、域名过户等操作,防止域名被恶意篡改。 操作步骤 登录域名注册控制台。 进入“域名列表”页面。 在域名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域名名称,进入“域名详情”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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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建共享文件夹

    在共享文件夹页签单击“创建共享文件夹”,弹出“创建共享文件夹”窗口。 根据需求输入文件夹名称,单击“确定”,完成共享文件夹创建。 仅支持创建单层级的文件夹。 单个文件夹名称仅支持以下字符:英文字母、数字、空格、下划线、中划线,名称不能超过32个字符。 不能为全空格或以空格开头。 用户权限生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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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共享文件夹

    勾选“我已清楚该操作的影响,确定执行删除操作”,单击“是”完成。。 NAS文件夹数据将永久删除,无法恢复。 删除共享文件夹,请先删除NAS存储 > 共享文件夹 > 成员管理中绑定的用户及用户组。 删除共享文件夹后,请重新登录客户端查看。 父主题: 共享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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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SG文件共享的作用?

    CS G文件共享的作用? 网关部署连通本地网关和CSG控制台,但还不能实现本地数据上下云功能。因此需要用户同时在CSG管理控制台创建文件共享,连接本地网关到对象存储(OBS),用户本地应用系统挂载文件共享,即可通过NFS协议读/写存储在OBS上的数据。 父主题: 概念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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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移动/复制/转发文件

    鼠标悬浮至待复制文件(夹)所在行“更多”文字上,单击“复制”。 在“复制文件”页面中选择目标文件夹,单击“复制”。 批量复制文件(夹)。 勾选待复制文件(夹)前的复选框,单击列表上方“复制”。 在“复制文件”页面中选择目标文件夹,单击“复制”。 转发文件(夹) 登录KooDrive服务业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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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端口禁止删除?

    哪些端口禁止删除? 禁止删除以下端口,否则会导致系统运行异常。 28511 28512 28521 28522 8502-8509 6781 6791 6969 6970 父主题: 操作系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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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启禁止转移锁

    单击“域名安全”。 选择开启“禁止转移锁”。 图1 开启禁止转移锁 根据验证提示,输入验证码,即可开启禁止转移锁。 常见问题 怎样关闭“禁止转移锁”? 如果需要关闭禁止转移锁,请先关闭“禁止更新锁”。 在“域名详情 > 域名安全”页签下先选择关闭“禁止更新锁”,再选择关闭“禁止转移锁”。 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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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登录客户的华为云账号,进入 集成工作台 ,选择流编排-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选择"SparkPackERP标准单据同步至企业微信_23-11-0"模板,点击复制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复制成功 进入我的流模板,查看刚才复制的流模板 重复步骤1-2,将其它2个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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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注意:首先复制条码保存流模板 登录客户的华为云账号,进入集成工作台,选择流编排-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选择"条码单据保存总接口模板-23_11_0”模板,点击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如果和前面的流模板使用了相同的函数和连接器,会提示是否覆盖,一律选择全部覆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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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登录客户的华为云账号,进入集成工作台,选择流编排-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选择"ERP基础数据同步到E-cologyOA_23-9-0"模板,点击复制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复制成功 进入我的流模板,查看刚才复制的流模板 重复步骤1-2,将其它5个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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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登录客户的华为云账号,进入集成工作台,选择流编排-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选择"ERP基础数据同步到E-cologyOA_23-9-0"模板,点击复制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复制成功 进入我的流模板,查看刚才复制的流模板 重复步骤1-2,将其它5个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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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BS桶禁止公开写

    OBS桶禁止公开写 规则详情 表1 规则详情 参数 说明 规则名称 obs-bucket-public-write-policy-check 规则展示名 OBS桶禁止公开写 规则描述 OBS桶可以被公开写,视为“不合规”。 标签 obs、access-analyzer-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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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BS桶禁止公开读

    OBS桶禁止公开读 规则详情 表1 规则详情 参数 说明 规则名称 obs-bucket-public-read-policy-check 规则展示名 OBS桶禁止公开读 规则描述 OBS桶可以被公开读,视为“不合规”。 标签 obs、access-analyzer-ver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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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共享创建后能删除么?

    文件共享创建后能删除么? 可以,但请确保数据已全部上传到OBS桶目录。详细删除操作可参考删除文件共享。 父主题: 操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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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五:创建文件共享

    进入当前网关详情页面。 目前一个网关仅支持创建一个文件共享,一个文件共享对应一个桶目录或桶文件夹目录。 单击“创建文件共享”,进入文件共享创建页面,如图1。 图1 创建文件共享 设置共享名称,选择“桶”,输入“名称后缀”。 “桶”:在下拉列表中选择桶,作为文件共享源。因CSG目前仅支持数据上传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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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六:挂载文件共享

    步骤六:挂载文件共享 挂载NFS文件共享到Linux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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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示例3:禁止直播推流

    示例3:禁止直播推流 场景描述 若您发现您直播业务中存在直播内容不合法或推流地址被非法盗用,您可以调用直播API对直播流进行禁止推流操作,从而保障直播资源的安全。 本章节指导用户如何使用API调用的方式禁推某个直播流。 前提条件 已明确需要被禁推的推流域名所在区域信息,并获取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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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命令禁止执行?

    哪些命令禁止执行? UOS操作系统 禁止执行以下命令,否则会导致系统运行存在风险,或桌面无法连接网络。 禁止命令 说明 pkill hdp 结束进程 pkill Xvfb ifconfig eth* down 禁用网卡 Windows操作系统 禁止执行修改路由的脚本或命令,如ro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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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文件或文件夹

    分享文件文件夹 对象URL(对象共享)功能,可实现匿名用户通过对象共享链接地址,直接访问对象数据。 前提条件 已通过OBS管理控制台设置匿名用户读取该指定对象的权限。对象ACL权限设置请参考ACL章节。 操作步骤 登录OBS Browser+。 选中待配置的对象,单击需要共享的对象右侧的图标,如下图1、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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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登录客户IMC账号,进入集成工作台 进入"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页面,复制"SAP同步企业微信审批模板-基于SQLQUERY"到我的流模板中 复制"企业微信回调处理总流程_24_6_1_简易版"到我的流模板 父主题: SQL模板集成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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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将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共享流模板复制到我的流模板 登录客户IMC账号,进入集成工作台,进入"我的流模板"-"共享流模板" 复制"SAP同步钉钉审批模板-基于SQLQUERY"到我的流模板(复制过程如果提示是否覆盖,一律选择全部覆盖) 同理,复制"钉钉审批回调-总流_24_6_1"到我的流模板 复制完,我的流模板可以查到以下两条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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