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个人网站有备案吗 更多内容
  • 核验规则

    网站 域名 核验。 无 注销主体 网站备案:暂不进行网站域名核验 APP备案:暂不进行APP域名核验 注销备案后,如果主体重新提交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 注销网站或APP 网站备案:暂不进行域名核验 APP备案:暂不进行APP域名核验 域名备案注销后,如果重新提交域名备案,需通过备案域名核验。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与备案主体不一致如何处理? 如果域名用于部署在中国大陆节点的网站,则在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还需要进行网站备案备案时,要求域名信息模板实名认证信息(域名所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与备案主体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您可以通过变更域名实名认证信息,使其与备案主体信息一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变更主体信息和新增网站能否同时进行

    以湖北为例,需要先变更备案,审核完成后再提交新增网站申请。 以广东为例,支持先新增网站,审核完成后再提交变更备案申请。 当备案信息变更先进行了新增网站,新增网站成功之后一定要提交变更备案,否则备案成功的网站被注销的风险。 父主题: 新增类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信息模板并实名认证(企业)

    必须确保照片无反光,请将证件放置在明亮、不反光的环境中拍照,避免信息不清晰。 必须包含清晰完整的红色公章(颁证机关的公章),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国徽的证件,必须保证国徽为红色且清晰完整。 格式: 必须为jpg、jpeg、png、bmp格式。 如果认证材料不是要求的格式,请勿直接修改文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上海管局要求

    证件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驳回原因: 网站已注销,您的备案请求被拒绝。 在华为云操作备案过程中,备案网站已被注销。 修改措施: 网站被注销后,请您检查主体下是否还存在其他网站。 如果主体下还存在其他网站,您可以在华为云备案平台进行新增网站。 如果主体下没有任何网站,您需注销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已经备案了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域名已经备案网站ICP信息,还需要进行APP备案吗? 需要。即使您已完成网站ICP备案,仍需要履行APP备案手续。允许APP与网站使用同一域名。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的网站备案通过后打开显示阻断页面,由于信息同步延迟,备案通过一个工作日后网页会自动开放。 异常情况,可通过华为云备案专属服务支持通道4000-955-988转5或提交备案类工单进行咨询。 父主题: 备案成功后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时绑定的域名是否需要先进行网站备案?

    APP备案时绑定的域名是否需要先进行网站备案? 不需要,APP和网站是互不干涉的互联网信息备案,未备案过的域名可以直接用来进行APP备案。 父主题: APP备案FAQ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一个主体可以有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可以几个备案号 一个主体只能有一个备案号。如果有两个备案号,需要注销其中一个。 一个主体可以多个网站或APP,但是对应的主体备案号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主体备案号后边的序号不同,会以“-n”来区分主体下不同的网站或APP。 主体备案号:*ICP备********号 网站备案号:*ICP备********号-n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创建信息模板并实名认证(个人)

    必须确保照片无反光,请将证件放置在明亮、不反光的环境中拍照,避免信息不清晰。 必须包含清晰完整的红色公章(颁证机关的公章),不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国徽的证件,必须保证国徽为红色且清晰完整。 格式: 必须为jpg、jpeg、png、bmp格式。 如果认证材料不是要求的格式,请勿直接修改文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域名准入标准

    实名认证:您可以登录华为云官网,根据提示信息完成个人或企业账号实名认证,详细操作请参见实名认证。 备案域名:自有域名需要在工信部完成备案,您可以在华为云备案中心完成。备案时长大概需要几个工作日,建议您提前进行备案,待能在工信部备案查询网站上查询到您的备案域名后,再到直播控制台添加已备案的域名。 数量限制 默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修订记录

    步骤三:查询&购买域名,域名注册前需已创建了信息模板并完成实名认证。 2020-01-07 第五次正式发布。 新增 准备工作 步骤四:搭建网站 步骤五:备案网站 修改 流程指引,优化操作流程,补充搭建网站备案相关步骤。 全文优化,补充截图示例。 2019-04-30 第四次正式发布。 修改 步骤二:等待实名认证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主域名备案成功后,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吗 需要。备案成功后,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需要放置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具体详情请参考标明备案号规则。 使用华为云企业门户服务,在网站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及链接具体操作步骤请参考:多终端独立版或多终端自适应版。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APP备案FAQ

    APP信息的负责人是必须填写哪个职务的人员? 应用商店的开发者账号主体与APP备案主体必须一致吗? 同一个APP在不同应用市场上名称不太一样(不同的后缀),但下载安装后名称是一样的,是否只需要备案一次? 一个APP不同的版本,安装后有不同后缀(比如xx,xx-极速版),一个APP在不同平台安装后有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空壳网站

    空壳网站 什么是空壳网站 空壳网站备案主体已在工信部成功备案,但由于部分原因,导致网站备案信息中没有接入商信息。 变成空壳网站的原因: 由于 服务器 IP地址变更,用户在原接入商处取消接入后,没有在其他接入商做接入备案,变成空壳网站备案的域名到期后未续费,导致域名失效,接入商取消接入,变成空壳网站。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迁移备案

    目前支持迁移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地区的:河北省、陕西省、广东省、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河南省、福建省、天津市、四川省、湖北省、 吉林省、 辽宁省、 浙江省、重庆市、湖南省、云南省、贵州省、甘肃省、山东省、海南省。 操作步骤 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并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我的备案”。 图1 登录备案系统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为什么网站无法访问?

    变更,需要您在华为云做接入备案。 原因二:网站内容与备案信息不符或备案信息不准确。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网站内容需要与备案信息一致,且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建议网站管理员尽快修改网站信息。 原因三:备案信息同步延迟。 如果您的网站备案成功仍无法访问,请等待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主体负责人”/“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吗

    具体以管局实际要求为准,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不是法定代表人,只要是实际管理网站的主体内部相关人员即可。 如:个人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为备案主体本人;单位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负责人可以是单位内网站建设管理者,需方便拍现场核验照片及签署备案相关文件。 当A、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时,该法定代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快速完成ICP备案

    管理、维护您的备案信息使用。详情请参见注册账号与实名认证。 准备域名 准备可用于备案的域名,该域名需满足工信部核验系统的规则。如未通过核验,系统将自动退回您的备案申请。详情请参见准备待备案域名。 准备服务器 可用于备案 华为云产品 弹性云服务器 E CS (华为云Flexus应用服务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的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已备案网站,接入华为云还要备案吗 如果您的网站之前在第三方服务商处办理过备案,现网站需转接入到华为云。因接入商变更,所以需要申请新增接入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步骤一:填写订单 接入备案初审是1-2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提交管局,管局审核时间是3-20个工作日不等的,具体审核时间已管局为准。

    来自:帮助中心

    查看更多 →

共105条
看了本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