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中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华为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网站负责人备案采集照 更多内容
  • 山东管局要求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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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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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管局要求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彩色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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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管局要求

    证明。如无法提供变更证明,需注销备案后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注:现接入信息与原备案信息不一致时,可以直接变更备案信息,接入备案成功后信息将发生变更,原接入商信息也会同时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个人证件地址必须是甘肃。 个人备案不支持跨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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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接入(原备案在华为云)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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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管局要求

    名证书不用上传。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网站必须正常访问,需要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备案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照要求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备案号必须要有;备案号标号规范:“粤ICP备xxxxxx号”,链接到http://beian.miit.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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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备案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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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管局要求

    要求。 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正常开放,网站内容必须符合单位性质,备案号须悬挂在网站底部中央位置并正确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beian.miit.gov.cn)。 每次只能备案1个网站/ 域名 ,如备案主体之前备案成功的网站个数超过1个,则需要提供网站建设方案书,单位备案需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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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订记录

    首次备案~变更备案,补充广东管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内容。 2021-05-31 第十一次正式发布。 修改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修改短信核验的描述。 首次备案~变更备案,补充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新要求。 转移备案 2021-01-29 第十次正式发布。 修改 首次备案,新增主体信息参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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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网站负责人联系方式不准确 整改通知: 已备案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经拨打存在空号、停机、关机、无法接通等异常情况。 可能原因: 可能是由于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变更。 整改建议: 请参考变更备案,填写新的互联网信息负责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 父主题: 互联网信息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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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管局要求

    涉及前置审批相关行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文件,详情请参见前置审批。 变更备案 单位名称变更必须提交变更备案,并需提供工商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 个人用户 主体信息 需年满十八周岁才能备案。 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备案。 异地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 手机号码与应急号码不得重复,无归属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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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管局要求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主体负责人手机号码不得与应急号码重复,暂无归属地要求。 网站信息 需提供本次备案的域名证书。 域名所有人必须为主办单位名称。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接入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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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管局要求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已完成备案网站内容需与备案主体性质相符。 未备案成功的网站必须关闭状态,如开放可能会被管局退回。 一次性最多只能提交3个网站备案(同月个人不能超过2个域名)。 电子材料 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 变更备案 个人性质备案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单位备案。 新增接入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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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迁移备案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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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互联网信息服务(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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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次备案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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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件认证注意事项

    证件照片要清晰,放大后可看清。 姓名、证件号码与证件信息一致。 上传手持证件人像面: 拍照时确保证件轮廓和个人资料页所有信息清晰可见。 照片需免冠,手持证件者的五官必须清晰可见,保证手臂可见,建议不要化妆。 确保照片内容真实有效,请勿做任何修改。 上传证件文件支持jpg、jpeg、bm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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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增接入(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如核验后页面提示“恭喜您已通过真实性核验”单击页面下方“确认使用该核验”后继续提交初审即可。 更多关于真实性核验的常见问题,请参见上传资料与真实性核验。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江苏省进行ICP网站备案(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客户,需按照“江苏省ICP备案真实性核验工作新要求”进行真实性核验。 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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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方式

    √ 新增备案(原备案在华为云) √ 新增备案(原备案不在华为云) √ 变更备案 √ 取消接入 √ 注销备案 √ √ 转移备案 √ √ 认领备案 √ √ 迁移备案 × √ 修改备案申请 √ √ 其中,√表示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全流程操作,×表示不支持该备案功能在APP端(或PC端)的任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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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撤销备案”与“放弃备案”

    放弃备案,指在“我的备案”中删除正在备案中的订单,如图2所示。 图2 放弃备案 放弃后,备案订单被移出至“历史备案订单”中,不能恢复。如需备案,需要重新创建订单并提交备案申请。 查看“历史备案订单”中保存的备案,操作如下: 在PC端登录华为云备案系统。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历史备案订单”。 图3 备案管理 在“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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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概念

    华为云网络服务接入商信息,请参见公安备案信息填写。 主体名称 需备案的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备案主体与网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即:个人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是个人本人;超出个人范围的网站内容,备案主体应为企业/团体组织/单位等。 更多关于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请参见个人备案与单位备案FAQ。 主体负责人 指备案系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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