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除对象
为节省空间和成本,您可以在OBS管理控制台上手动删除无用的文件。您可以删除单个文件,也可以批量删除多个文件。
如果桶已开启WORM功能,默认开启多版本控制。如果配置了WORM保留策略,保留期内无法彻底删除对象版本,可以进入对象详情-版本-更多-延长保留期,查看对象版本是否在保留期内;如果未配置WORM保留策略,可以在对象详情-版本,选择版本进行删除。
操作步骤
- 在OBS管理控制台左侧导航栏选择“桶列表”。
- 在OBS管理控制台桶列表中,单击待操作的桶,进入“对象”页面。
- 选中待删除的文件,并单击右侧的“更多>删除”。
也可以选择多个文件,单击文件列表上方的“删除”删除多个文件。
- 单击“确定”,确认删除文件。
图1 删除对象
使用建议
- hadoop 客户端(嵌套OBS客户端插件OBSA)删除目录:hadoop fs - rmr obs://{并行文件系统名}/{目录名}。
- 给目录配置生命周期规则,通过生命周期后台删除。